上海徐汇,一男子实名举报其在高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妻子出轨16周岁的男高中生。为了

酵子说军事 2024-06-01 15:12:55

上海徐汇,一男子实名举报其在高中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妻子出轨16周岁的男高中生。为了证明其说法的真实性,男子还提供妻子与男学生的聊天记录。目前,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调查此事。

(来源:大象新闻直播间)

据了解,女子张某与男子吴某是夫妻关系。张某是某学校的化学老师,兼高一年级某班的班主任。

吴某实名举报称,张某与在读16周岁男学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张某为了掩人耳目,还故意用已经高中毕业丁姓学生的名字备注出轨学生的微信号。

通过双方的聊天内容来判断,如果属实的话,大概率是张某主动在先的,且吴某举报时也承认这一点。

目前,主管部门回应称,已经在调查此事,但涉事老师现在还未被停职。

网友们看到两人聊天内容后表示:“这哪里是班主任与学生的聊天啊,这明显是一对热恋情侣的对话!辣眼睛!这种人,不配为人妻、不配为人师表!”

有网友表示,平时法院审理因出轨的离婚案件,都是成年人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这次是女老师出轨未成年男学生,这种情况,法院又会如何处理呢?

首先,不论从事任何职业,只要与配偶领取结婚证,双方都有对婚姻忠诚义务,这一点谁也不能例外!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简而言之,只要张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背叛婚姻,违背夫妻互相忠实义务,就构成民事侵权,侵犯丈夫吴某的婚姻权,至于出轨对象是谁并不重要。

也就是说,只要张某有婚内出轨的事实、吴某又起诉离婚并追究侵犯其婚姻权责任,那么法院只会审理张某是否有出轨事实以及其应当承担什么后果。至于出轨对象是谁,不在起诉离婚案件审理范围。

其次,任何侵权行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即便是侵犯配偶的婚姻权也不例外,但一般是经济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婚内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要求离婚,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1091条同时还规定,夫妻一方因婚内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考虑到双方是夫妻关系,二人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过错方的责任一般是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通过少分一点比例的方式,来作为对无过错方的补偿,在司法实践中,赔偿比例一般会在10-20%左右来确定。

最后,教师法第8条规定得很清楚,为人师表,应当要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促进学生在品德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可张某作为一名化学老师、学生的班主任,不仅没有遵守法律规定,对婚姻履行忠实义务,还主动与男学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所作所为枉为人师!

最后,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尤其是学生的班主任。如果班主任都品行不端,那又怎么保证学生能有正确的三观呢?为了促使教育行业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主管部门有必要提高从事教师工作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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