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女子来此地旅游,特意来到回民街,想尝尝当地特色美食。进餐馆后,看到菜单上的油泼面色泽诱人,于是花20元点了一份。满心欢喜的等待油泼面上桌,不曾想,面的分量让人傻眼。
(案例来源:北青网)
刘倩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白领,不过她有一颗向往大自然的心,平时就乐意去旅游,喜欢亲近大自然,品尝各地的美食。这不,某次春节假期,她来到被称为“十三朝古都”的西安。
当地最不缺的就是旅游景点,名胜古迹以及特色菜品。刘倩在外面转了一天都不嫌累,只感觉这边的东西真的都好新鲜,晚上夜幕降临后,才有回旅馆休息的想法。
可是走着走着,刘倩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吃饭。与其去旅馆附近的饭店里吃,还不如去回民街尝尝本地特色菜。一想到等会能吃到特色美食,刘倩的嘴角就不自主的上扬。
随后,刘倩慢悠悠的走到回民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家面馆,从里面飘出来的味道很香。刘倩没有过多思考就进到店里,心想反正我要在这玩好几天,这条街的美食我可以全尝尝,不如就第一家就从吃面开始。
服务员给刘倩拿来菜单后,刘倩看着油泼面都两眼放光,满满一大碗卖相特别好。正好油泼面是本地特色,于是刘倩花费20元点了一份。等待油泼面上桌期间,刘倩特别期待,想尝尝正宗的油泼面到底是什么样的。
可是俗话说得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服务员将油泼面端上桌后,刘倩都傻眼了,一碗面20元,说贵不贵,但是也不便宜了,而且碗里的面条真的是太少了。
刘倩拿着筷子,把面条一根一根夹起来数,数完后她都笑了,嘀咕着:总共6跟面条,我都多余夹起来数数。这分量怕是谁都吃不饱吧,更不可能值20块钱,顶多2块!真是太坑人了。
随即她找到服务员,本想讨要说法,可是服务员告诉她,餐馆里一直都是这样卖面的,至于为什么上桌的面和菜单上的不一样,这就要问老板了了,我们员工无权过问,只是拿钱干活。
刘倩听到这样的解释,气不打一处来,这不就是在推卸责任吗?随后将油泼面拍成视频,并配以文字,发布到网络上。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事以做出回应:还在进一步调查,不过面确实太少,已经让餐馆退钱道歉了。
1、餐馆的行为违反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如果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餐厅在售卖油泼面之前,并没有告知刘倩面条分量是多少,也没有说分量少,让刘倩再考虑的话,餐馆的行为违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平交易权。
2、餐馆的行为涉嫌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菜单上的油泼面色泽诱人,满满一大碗,端上桌的却只有6根,明显是餐馆在提供菜品时,故意宣传引人误解的图片,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餐馆行为涉嫌欺诈,刘倩有权利要求3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可以直接索要500元。
3、餐馆里的菜品没有明码标价,属于违法行为。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商家未能在商品上标明明码标价,或者明码标价与实际销售价格不符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给予相应的补偿,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的罚款。
餐馆在提供菜品,应该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可以具体到菜品规格、价格或其他收费标准。虽然餐馆菜单上写着油泼面20元,但是并没有标注对应多少克,这就很容易导致顾客误解,就像刘倩以为油泼面会是满满一大碗。餐馆菜品没有明码标价,属于违法行为,刘倩可以要求餐馆对其赔偿,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查实后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
提醒大家: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一个价值准则。不管怎么说,店家都应该诚信经营,这样才能招揽更多的回头客,把自己的生意做大做强。而那些为了谋取蝇头小利就剑走偏锋,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终究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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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85
你肉只有6片我忍了,你面只有6根我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