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人看来,文、诗、词同为中国古典文学的重要形式,他们各有魅力,不分轩轾。 但在宋人眼中其实不然,与诗文相比,词没有背负如诗文那样承载伦理道德、政治衡量的枷锁。 在宋人眼里,词为“小道”,专门用来写他们认为登不上大雅之堂的有关艳情的幽隐情愫。 作词是为了“聊佐清欢”,不过游戏笔墨,有余力而为之。 秦观所处的北宋中后期正是北宋党争愈演愈烈之时。文字作为打击政敌的有力工具,经常被别有用心之人借意发挥,故而北宋“文字狱”频发。 自熙宁变法以来,新旧两党及旧党内部党同伐异、喜同恶异的局面不断加剧,而政敌的诗文成为了他们相互迫害,争个你死我活的直接工具。 熙丰变法时期的“乌台诗案”、元祐党争时期的“车盖亭诗案”、洛蜀之争时期的苏轼策题、题诗之谤、绍述时期的“神宗实录案”“同文馆狱”“嘉禾篇案”。 “文字狱”不仅用于新旧两党之间相互倾轧,还用于瓜破豆分的新旧党内部罗织罪名、曲解附会。 被牵连的官员轻则遭贬、罚款,重则入狱、流放,更有甚者,不但后期没有还朝,还客死于贬所。 秦观在元祐八年(1093)就因增损神宗实录的罪名贬为处州监酒。 在诗祸频发的高压政治环境下,诗歌的言志功能逐渐减弱。 北宋的文人同时充当政治和文学的主 体,由于词“游戏语言”的特质,它得到了怀有忧生畏祸心理的士大夫的青睐。 词一直被视为“小技末道”,很少人会用词来罗织罪名以治词人之罪,所以,士人可以随意填制小词,并将本应置于诗文中的言志部分有意无意地写入小词。 秦观在贬所无时无刻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为了保护自我不受政敌的迫害,他也将本应表现于诗文中的言志内容转移到词中。 令人惋惜的是,秦观被一贬再贬,越贬越远,最终客死于滕州。 但是,北宋文人这样的做法不仅弥补了其由于畏祸及身而不敢以诗言志的遗憾,又提高了词的文化内,推动了词的诗化。
在今人看来,文、诗、词同为中国古典文学的重要形式,他们各有魅力,不分轩轾。 但在
鲁滨逊每日日记
2024-09-04 18: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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