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到餐厅参加朋友生日聚餐时,突然间一只老鼠从天而降,直接掉到桌面上的一盘

酵子说军事 2024-06-18 10:09:20

重庆一男子到餐厅参加朋友生日聚餐时,突然间一只老鼠从天而降,直接掉到桌面上的一盘板鸭里。男子以及朋友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在场的女士被吓得直接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现场视频显示,一只老鼠在一盘装有鸭肉的盘子里,一动不动的躺着,但眼睛却一直睁着。据当事人李先生称,当时他们都是受朋友邀请到该餐厅内,为朋友庆祝生日而聚餐的。

餐厅老板则解释说,他们店里有老鼠,应该是老鼠吃了老鼠药后,药力发作行走至房顶横梁处时掉下来的,老鼠掉下来时碰巧就掉到了装有板鸭的那个盘子里。

李先生称,朋友点的菜很丰盛,期间他们还点了几啤酒来喝。可老鼠掉下来后,他们一行人都没胃口了,因此就离开了这家餐厅。

1、事后有网友表示,餐厅是饮食行业,可以放老鼠药么?这老鼠要是将老鼠药带进菜中,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不是没有这样的案例。

也有网友表示,老板这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老板必须退一赔十。

2、李先生的朋友生日,本想与朋友们聚在一起,喝点小酒、吃点好菜,开心热闹一翻,结果却被一只老鼠搅了局,确实挺扫兴的,但餐厅并不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

首先,认定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经营者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经营者,必须承担退一赔十惩罚性后果,十倍赔偿金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具体到本案中,餐厅经营者在制作时和将做好的菜端上来时,这些菜品从目前来看是没有问题的。即属于突发状况,经营者并非故意的,因此不适用上述法律规定。

其次,餐厅经营者的行为,应当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李先生与朋友们到餐厅里用餐,双方形成的是消费合同关系。双方的合同义务是,消费者有义务按实际消费金额买单;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且必须提供安全、干净、舒适的消费环境。

换而言之,由于餐厅经营者没有履行其一方的义务而造成了李先生一行人不能正常用餐,且还扫兴而归。因此经营者必须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这种情形,一般双方协商解决。比如说经营者免单再另外经济补偿消费者等。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通过投诉或起诉解决纠纷。

最后,餐厅内绝对不能投放老鼠药或堆放其他有害物质,否则将被行政处罚。

食品卫生法第33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违反本法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千·5万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也就是说,餐厅内出现老鼠肯定是餐厅某些地方不卫生造成的,餐厅经营者要做的是搞好卫生工作,杜绝出现老鼠,而不是通过投放老鼠药的方式毒杀老鼠,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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