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一小区业主到小区附近的垃圾桶处扔垃圾时,突然发现了一个女婴的尸体。业主当时都被吓坏了。业主缓过神来后,立即打电话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处置。据现场目击者称,女婴很可怜,嘴巴和鼻子处都被卫生纸堵住了。
现场视频显示,几个绿色垃圾桶旁边处有一个女婴的尸体,现场除了围观的群众外,同时还有公安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并对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据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具体案情暂时还不方便透露。
1、事发后网友们气愤的表示:“没有本事就不要生下来,既然决定生下来,就要负起责任”、“人的底线是,即便没有能力养,送到福利院!千万不要草菅人命,即便是你自己的孩子也不可以!”
还有网友表示,女婴之所以嘴巴和鼻子处都被卫生纸堵住,大概率是行为人怕女婴哭啼声引起他人注意才为之的,因此对行为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从法律上讲,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不论是婚内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孩子的父母均有抚养、照顾孩子长大的法定义务,任何一方都别想撇清责任。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均有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义务;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注意!不履行抚养义务那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为了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而对自己的孩子做出加害行为,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将涉嫌刑事犯罪。
2、那么本案该如何定性处罚?有人认为是遗弃罪;有人认为是侮辱尸体罪;有人认为是故意杀人罪。
刑法实行的是主观客相一致的定罪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我们不仅仅要看行为人客观行为反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同时还要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到底是什么?具体而言:
首先,遗弃罪是指行为人拒绝赡养、抚养有法定义务的老人、孩子、病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且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261条规定,构成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注意!构成遗弃罪的条件之一,起码被害人还活着!
其次,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侵犯社会风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302条规定,构成侮辱尸体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不论女婴是被遗弃在垃圾桶后死亡的,还是死亡后才被抛弃在垃圾桶处的,都不可能构成遗弃罪;如果属于后者,才构成侮辱尸体罪。
最后,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可其却仍然为之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具体而言,即便女婴被扔垃圾桶之前还没有死亡,但行为人明知女婴嘴巴和鼻子都被卫生纸堵住,会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因此,只要警方调查取证后确认女婴是在垃圾桶内因被卫生纸堵住嘴巴和鼻子,而窒息身亡的,那么本案就应当认定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谁这么狠心,亲手将女婴扔至垃圾桶处的,只要有人为其提供帮助,或与其共同预谋实施的,那么则属于共同犯罪,同样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