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欺诈消费者!”重庆璧山区,叶女士路过一家包子店时,见一家包子店门口人满为

酵子说军事 2024-06-18 10:08:46
“这属于欺诈消费者!”重庆璧山区,叶女士路过一家包子店时,见一家包子店门口人满为患、排队购买的人特别多。叶女士好奇并心想大众都认可的出品自然不会差,于是她也加入了排队购买包子的队伍中,并支付36元购买了一袋包子。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买完包子后却发现有几个“顾客”,在排队买完包子后,来到包子店附近一个地下停车场,并将买来的包子,原封不动交给一个人。 女子此时才明白,是店主雇佣了一帮托到店里假装顾客排队购买,从而造成人气旺盛、一包难求假象的。随后女子立即向主管部门举报。 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员进行调查,随后工作人员根据女子的举报线索,在一个地下停车场处发现两个假装顾客的托,将买来的包子交给了坐在车上的一位车主,该车主将陆续回收的包子装在纸箱内带回店里,整个过程都被执法记录仪拍到。 也就是说,这家包子店雇托排队买包子的行为,是证据确凿的,且有执法记录仪拍到的视频为证。 1、有网友表示,难怪现在什么网红店,一开业就“人山人海、人满为患,好像有钱都买不到的样子,原来一切都是剧本!我承认我草率了!”、“当交智商税,以后再也不相信这些了!还是要以自己亲身体验为准!” 2、还有网友表示,店主将包子回收后,再卖给其他消费者就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经营者,必须承担退一赔十惩罚性后果,十倍赔偿金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所谓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是指食品实质上有毒、有害,不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也就是说,只要经营者将包子回收后,没有受到污染,不会对消费者身体有害,一般不会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当然,回收的包子对人体有没有危害要以检验报告为准。 3、那么这家包子店,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具体而言,消费者购买食品、商品或服务时,依法享有知情权,而相对应的是,经营者有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其所销售的食品、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 也就是说,不论经营者以什么手段去隐瞒真相,只要消费者是处于错误认知时而作出购买行为的,经营者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欺诈行为。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故意隐瞒事实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退一赔三惩罚性后果,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时,按500元赔付。 具体到本案中,叶女士是因见包子店排队购买的人很多,才会作出购买行为的。即叶女士当时是被误导后处于错误认知时而实施购买行为的。因此经营者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没有异议。 最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也就是说,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不仅要退一赔三,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综上,主管部门经调查取证后认定包子店欺诈消费者叶女士的违法事实成立,故责令包子店退还叶女士消费款36元、赔偿其500元,且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最后,诚信经营才是商家能否做大、做强的重要决定因素。一切套路消费的做法,经营者最终只会自尝苦果,且必定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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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逗逗的豆豆

逗逗的豆豆

2
2024-06-18 13:03

另类广告而已。这都算欺诈的话,方便面和牛奶厂家都可以去跳楼了

酵子说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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