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唏嘘”,黑龙江牡丹江,一女子在网上花费近1万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型号是1

酵子说军事 2024-06-08 11:13:20

“令人唏嘘”,黑龙江牡丹江,一女子在网上花费近1万元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型号是15Pro Max,然而等收到货后,却发现包裹中没有手机,快递方称未保价,只能2倍赔偿运费。

·案件·:·短视频平台·

家住牡丹江的艾女士,最近想购买一部手机,恰逢即将双十一大促,于是她每天在网站上浏览,最终选择了苹果的15ProMax256G钛金灰的手机,价格为9999元。

店方还送了艾女士不少赠品,选择了某知名品牌快递公司进行运输,店家在发货前还特地拍摄了包装的视频,以及按照快递公司要求将运输的物品手机,标注在外包装盒上。

随后,店方将快递单号发给了艾女士,艾女士非常兴奋,满心欢喜的等待着手机的到来,谁知,等到艾女士签收包裹后,一阵不太好的感觉袭来,这包裹感觉非常轻,仿佛是空的。

等真正打开包裹后,艾女士的不安感觉得到了验证,里面确实是空的,手机不见了,于是艾女士就赶紧联系快递方的客服,寻求解决办法。

令艾女士感到气愤的是,对方竟称由于艾女士的包裹未保价,对此,只能按照公司规定,进行2倍运费的赔付,这使得艾女士大为光火。

客服看到自己的解答无法让艾女士认可,便将电话转接给了理赔部,结果理赔部称对于艾女士的遭遇,很同情,将开展内部调查,待调查清楚后一定会给艾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可是,艾女士左等右等,该快递公司就是不正面出来解决问题,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总之,就是来回踢皮球,拖到近两个时间,都跨年了也没有对手机赔付的问题做出回应。

出离愤怒的艾女士找到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包裹运输系统查询显示,艾女士的快件是从西藏昌都市发的货,到达成都运输点时停滞了3天时间。

此后,该运单包裹便在运输系统上被标注为异常,但该异常信息外人是看不到的,只可以在系统内部查询到,艾女士怀疑,其手机肯定在此时被偷了,而且不是外人偷的,是快递系统的人偷的。

艾女士将上述查询的信息反馈给了快递客服,该客服称会向上级反映,已经对此不信任的艾女士称,光反映有用吗?都两个月了,手机贬值就不追究了,难道正常的赔偿都做不到吗?

最终客服还是称48小时内,肯定将结果反馈给艾女士,无奈,艾女士只得选择等待,但心有不甘的她将每一次与客服的对话都录了音,并将此事发布到了其个人社交账号。

那么,对于艾女士遇到的糟心事儿,从法律层面该如何看待呢?

1、快递公司主张未保价只能按照2倍运费赔偿艾女士是否合理呢?

对此是否合理有争议,因为保价协议,实际上是快递公司与货主签订的独立的合同,之所以独立指的是独立于运输合同。

其具有自愿性,由托运方进行自由选择,如果认为价值不大,普通人一般不选择保价协议,但如果是贵重的货品通常要进行保价,这样如果发生货品丢失,则快递公司必须要按照保价协议约定的价款进行赔偿。

有人认为快递公司提供的保价协议属于“霸王条款”,认为如果不保价,就不按照货物的本价进行赔偿,明显不合理,属于变相强制货主必须保价。

笔者认为,此条还算不上“霸王条款”,因为首先其本质上还是一种合同,具有自愿性,其次,如果顾客不保价却主张自己运输了贵重物品,实际上用的便宜货或者空的,丢失后让快递方进行天价赔偿,这明显也是违背公平原则的。

保价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双方确认货物的过程,起到一个公证、见证的效果,因此对于本案而言,快递公司按照2倍运费赔偿艾女士虽然不太合理,但也不违法。

2、对于艾女士有何种救济权利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2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具体本案而言,艾女士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后报警处理,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系快递公司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则属于刑事案件。

艾女士所购买的手机价值在9999元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264条和253条的规定,对实施具体盗窃行为的员工,可加重处罚,最多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外,快递公司基于承运人责任可以优先赔付艾女士,赔付后再追究具体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以及行政管理责任。·文中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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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1100032

1100032

14
2024-06-08 16:01

收到这样的快递,第一时间难道不是找卖家吗?

成为有关

成为有关

12
2024-06-08 17:40

头疼找国防部 孩子哭了骂幼儿园 头发长了 找交通局 这样的智商 让其找卖家 是不是太为难人家了

孤狼

孤狼

1
2024-06-08 15:58

敢不敢说哪个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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