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要太嚣张”,北京,一则女高管盛气凌人的怒斥解职员工的视频火爆全网,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有的是人”,有网友爆料称该高管背景强硬,是首钢的经理,后续实锤来了......
·案件·:·新闻·
从网传视频来看,小伙子在试用期还剩下几天的时间,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小伙据理力争,换来的是女高管的滔天怒火,表示“我就违法解除你,管得着吗?”。
广大网友对于视频中的女高管的猖狂态度,及蔑视法律的行为难以接受,纷纷称“涉事女高管为史上最牛逼的HR”,“此人不下岗,涉事企业早晚要黄”等言论充斥着评论区。
有的自媒体账号爆料称,视频中的女高管是首钢国企的经理,背景实力雄厚,引得首钢连夜发声明否认,称该事件与首钢无关。
经舆论发酵后的第二天凌晨,涉事公司·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发声明确认视频中的女高管为其人力资源井某,现已对井某做出停职反省的处理,并对视频中井某发表不当言论引发观众的不适向广大网友道歉。
该公司同时做出了对解职事件的情况说明,称此视频发生的时间为去年年底,视频中被解职的前员工为孙某,在孙某入职时,公司与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后经公司考察认定孙某的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因此对其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孙某对此不认可,和公司HR井某产生争执,并录制了上述视频。
后续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公司也已经足额支付前员工孙某的工资及离职补偿金,所有做出的处理均依法依规,不知为何一个月后该视频出现在网上并引发巨大争议。
虽然涉事公司公开做出了声明,并阐明了处理意见,但广大网友依然不买账,认为仅仅是停职反省显得无足轻重,敷衍了事,不足以平民愤。
同时,还有的网友深扒了这家企业的老底儿,指出,涉事公司于2021年成立,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实缴600万元,但在参保人数一栏仅有9人,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有什么猫腻。
为什么会有6个月的试用期?为什么试用期即将结束,面临转正时,恰好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如何分析呢?
1、公司与员工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法呢?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本案而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恰好为3年,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规定试用期6个月,从形式要件看,并没有违法,但却在临近试用期结束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否合规值得商榷。
2、视频中井某称:“我违法解除你”、“你T M两年半找不到工作”等言论该如何定性呢?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具体本案而言,员工孙某,可以将视频中井某的言论整理成文字,作为相关的证据加以固定,应当视为是该公司的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认,否则要单独依靠劳动者举证公司违法解除还是比较困难的。
在实践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虽然公司规定在试用期,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要证明员工到底是如何缺乏能力不胜任工作,该证明责任在公司。
若公司仅仅说员工不胜任工作而没有具体的证据支撑,则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合同,属于公司滥用优势地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对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孙某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正如前文所述,孙某可以积极收集各项证据,从行政管理方面,其可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从司法救济方面,孙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同时,孙某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情况,还会受到更为严厉的行政处罚。
最后,公司高管井某本想打消耗战,称要让孙某耗时2年半“去劳动仲裁、打一审、打二审”,万万没想到,随着网络力量的介入,所有问题全部提前解决了,节约了不少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