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无罪!”河北唐山,一男子与相亲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后,婚姻介绍所的老板索要2

酵子说军事 2024-06-07 09:34:05

“再审无罪!”河北唐山,一男子与相亲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后,婚姻介绍所的老板索要2万元“赔偿金”。可男子支付几千元后,还是被以强奸罪起诉。一审判3年后,男子上诉被驳回。可即便到了监狱,男子还是坚持申诉,最终高院发回重审并改判无罪。那么婚姻介绍所老板和女子的行为,构成犯罪么?

(·:大风新闻·

邸先生于2008年从部队退役后,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考入河南一家单位。可工作有了着落,家人又开始担心其婚姻问题,并托人给其介绍对象。

·正月初七下午傍晚时分,当地婚姻介绍所的老板王某给邸先生介绍认识了一名女子,邸先生与女子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因此,当天晚上,邸先生决定与王某及该女子一起吃饭。

三人共同用餐后,邸先生想要更了解彼此,因此驾车与该女子来到河边上玩耍。过程中,两人聊得非常开心,邸先生也更认为该女子很适合自己。

后来两人还因情不自禁,在邸先生的车上发生了关系。事后邸先生驾车将该女子送回王某的婚姻介绍所处。可谁曾想,将女子送回后,其却和王某说了车上发生的事,并声称自己当时是不愿意的。

事后王某找到邸先生并要求其支付女子2万元,解决此事。在邱先生看来,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当然不同意给这个钱,并联系女子准备问问怎么回事。

可女子却拒绝与邱先生沟通。当晚王某为了安抚该女子,就给其转了几十元,女子当时也没有多说什么,并将钱收下。

事发后次日,王某再次找邱先生要钱时仍然被拒绝,并被指责是敲诈勒索。事后王某于当天中午报警。

王某报警后对于有工作单位的邱先生来说,影响很大,为了息事宁人,邱先生只能陆续给王某支付了几千元。事后王某表示此事“已经解决了”!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王某报警后的第七天,公安机关将邱先生刑事拘留,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据此,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相亲女子是被违背妇女意志的,因此,以强奸罪判处邱先生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邱先生不服并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却支持一审观点。判决生效后邱先生被送往监狱服刑。

根据法律规定,入狱服刑的属于罪犯,罪犯如果表现好、完成监狱改造任务、服从管理、认罪认罚的,可以获得减刑甚至是假释的资格。

可邱先生却宁愿不要减刑也要不停提出申诉,最终,其申诉获得省高院的支持,并发回中院重审此案。

可开庭重审此案时,邱先生早已经是刑满释放。但邱先生早已不在乎这些,并坚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最终,重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邱先生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因此改判其无罪。直此,邱先生得到正名!

这个案件被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从两人相识几小时就发生关系来看,要么就是被强迫的,要么就揣着不法目的而故意的。但从法院最终判定无罪来看,应当是后者。因此,女子和王某的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或者是敲诈勒索罪。

也有网友气愤的表示,邱先生一天刑期都没有减,难道这三年牢白坐了?谁来赔偿邱先生的损失呢?

一、邱先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一天436.89元。

国家赔偿法第18条明确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自·年·1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36.89元计算。

也就是说,按照一年365天总共1095天来计算,那么邱先生只要拿着无罪判决书申请国家赔偿,就可以获得约48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注意!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被侵权人可在两年内行使权利,向主管部门申请赔偿。

换而言之,邱先生想要申请国家赔偿,应当要在拿到无罪判决书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就无法再行使该权利。这一点,大家务必要注意!

二、王某与女子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主观故意。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指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致使他人不得不交付钱财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仅仅是为了让邱先生受到刑事处罚,而故意说是自己被“强迫”的,那么就是诬告陷害。但如果是为了非法占有而故意为之的,那就是属于“仙人跳”。即构成敲诈勒索罪。

具体到本案中,从事后王某开口要几万元来看,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两人是为了钱的,那么就是属于敲诈勒索,且是共同犯罪,两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大家认为,王某与女子的行为构成犯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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