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他很傻,就骗点钱!”,江苏淮安,发生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案子。30多岁的男子胡

酵子说军事 2024-06-09 15:10:59

“看他很傻,就骗点钱!”,江苏淮安,发生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案子。30多岁的男子胡某和妻子感情不和,怀疑妻子出轨江某,没想到在对质时被人高马大的江某打了一顿。气愤的胡某在网上搜索“雇凶打人”,并和一位叫“明月清风”的“专业打手”取得联系,约定4000元订金,打完再付4000元。

很快,明月清风带着一个帮手来到当地,胡某提供了江某的照片和各种信息。很快,明月清风发来一些江某家附近的照片,称已经打完了,要赶紧跑路,胡某爽快地支付了款项。

此后,胡某和妻子打官司离婚,为了抓江某的现行,又再次雇佣了明月清风跟踪,并支付了2000元。

网警巡查时发现了胡某雇凶打人的事实,很快将打手“明月清风”刘某和帮手范某缉拿归案。可笑的是,刘某和范某其实并没有打人,他们谎称专业打手,只是为了骗点钱。本想拿4000元订金就跑路的,没想到见到胡某后,二人一致认定其“很傻”,便继续谎称已经打人,陆续竟然骗取了1万元。

目前,范某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畏罪潜逃,正在通缉中。而胡某因雇凶打人,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雇凶打人,没想到雇到的竟然是骗子,真够奇葩的。而且被骗子评价“看起来很傻”,怎么听都觉得很搞笑,估计不傻的人也干不出这样缺心眼的事儿。明明和妻子已经没有感情了,那就赶紧离婚就好了,还花钱雇人跟踪和打人,怎么想的啊!

刘某称自己是职业打手,最终没有一点“职业精神”,压根就没行动,这样骗取1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而根据相关量刑建议,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具体到本案,范某作为同伙,综合其犯罪事实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而刘某的具体处罚,则需要将其抓获后再行判定。

胡某雇凶打人,付了钱,但因为被骗没有造成伤害的后果。但是因为其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最终胡某被处以3日的行政处罚。

最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胡某以为在网上找打手就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想不到其犯罪行为已经被网警全部看到。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希望每个人都能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做触犯法律的傻事。

0 阅读:104
酵子说军事

酵子说军事

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