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叶某成立了一个名叫“爱的力量”的组织,经常带组织里的成员们打坐、放生、诵经,竟然骗了他们46万元。期间,他宣称“我是菩萨转世,能帮你的家人消病消灾”,然后向他们推销自己的课程和各种产品。“只要买了这个,你家人的病就能痊愈”、“只要报了这个班,一切都会好的”。
他不断向他们组织成员洗脑,“我会仙术的,可以帮你去世的家人超度”、“我有天眼,能看穿整个宇宙,你家里的事都是小事”。起初,有很多人相信她,并以“供养菩萨”为名义,给叶某转钱、发红包,期冀家人能痊愈、自己的烦恼能得到解决。同时,为了能增强“法术”的效果,叶某会欺骗他们,高价购买带有自己仙法的金字塔。
然而假的就是假的,病人们的病症并不会因为叶某而好转。有些人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骗局之后,就拒绝再给叶某转钱。
此时的叶某,又换上了另一幅面孔,“你不给我钱,我就诅咒你的家人”。许多被害人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还是向叶某转了红包。
最终,纸里包不住火,有人报警。叶某被抓,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悉,该案的受害人共10余名,被骗金额总计46万元。
网友们纷纷表示,“他要是真的有仙术还需要用钱吗?”、“总有些人智商不在线,每年都有不少人会被人骗”、“骗子太可恶了,骗了病人的钱不就是要了人家命么”。
那么,叶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叶某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欺骗被害者,使被害者们陷入错误认识,骗取了数额巨大的财物。叶某使用了多种手段,如带领被害人们念经、打坐、放生,让他们聆听自己的课程等,足以使被害人们陷入错误认识,错误地认为叶某可以帮助他们解决烦恼,进而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因此,叶某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叶某诈骗被害人财物共计46万元,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法院判决叶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合理合法。
求学要去学校,生病要去医院。我们要相信科学,相信法律,千万不能“病急乱投医”,而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