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名网友本以为自己在拍卖平台上“捡漏”,却遭遇商家拒不发货,还被敷衍以“1000元赔偿了事”。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商家后来甚至寄来几根哈尔滨红肠,打着“实习生工资”的幌子,试图博取网友同情。最终,这场官司以法院判令商家赔偿7万余元落下帷幕。 2023年4月,这名网友无意间在某拍卖平台浏览时,发现一块标价1元起拍的二手劳力士黑水鬼手表。心存侥幸的他参与竞价,价格一路攀升至8001元,最终竟无人再出价,他以极低的价格成功拍得。付款那一刻,他兴奋不已,觉得自己遇上了罕见的好事。 然而,仅仅过了二十分钟,商家却联系他,声称“手表没货了”,并提出愿意补偿1000元。网友顿时愤怒,认为这完全是违约行为。他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却被告知商家只交了1000元保证金,违约最多也只能扣这一笔。网友随即拨打了“12315”投诉,结果商家依旧坚持只愿赔偿1000元。 面对这种情况,网友并未妥协。他请来律师准备诉讼,并自己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在案件等待开庭期间,他意外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是几根哈尔滨红肠。紧接着,一条短信发来,对方自称是商家公司的实习生,说“这是自己失误操作导致”,还称那块劳力士手表价值相当于自己半年工资,请求网友放弃起诉。 从表面看,这是一次卑微的求情,但律师很快提醒网友,这是典型的“苦肉计”。事实证明,商家仍在通过各种方式逃避责任。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商家代理律师主张,按照平台规则,最高赔偿额就是1000元,且平台早已写明“交易不成的处理办法”。然而,法院在调查时发现,商家未能提交与该手表竞拍对应的具体规则,也无法证明仅赔偿1000元的约定适用于该场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7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而《民法典》第577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法院认定,网友通过正规渠道完成出价、付款,商家理应履行交付义务。若手表灭失或被转卖,商家应当按照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而不是随意用保证金限额搪塞。 法院经调查确认,当时市场上同款二手黑水鬼价值在7.3万元左右。最终在2024年2月,法院判决商家赔偿网友7.3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 判决出炉后,商家一度表示“愿意发货”,但网友担心收到问题表,拒绝接受,仍坚持要求赔偿。双方僵持后,商家提出上诉,甚至放话“死磕到底”。然而随着案件推进,商家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2024年5月与网友达成和解,支付7万元了结此案。 这一案件的警示意义非常明显。 首先,诚信是商业交易的基石。若商家随意毁约,仅用保证金补偿消费者,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正如法院所强调的,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必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后果。 其次,司法裁判优先于平台规则。商家反复强调“平台最高赔偿1000元”,但法院明确指出,平台内部规则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尤其是当规则不透明、缺乏针对性时,更不能成为商家推卸责任的借口。 再次,本案体现了《民法典》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除了诚信原则和违约责任条款,还可以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这意味着,在一些情况下,消费者甚至有权要求“三倍赔偿”。 最后,本案也提醒消费者:遇到问题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网友若当初接受1000元补偿,就相当于放弃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正是因为坚持维权,他最终收回了7万元。 在电子商务和拍卖盛行的当下,这起案件无疑是一记警钟。商家若一味耍赖、操弄规则,最终将付出更高代价。消费者则要明白:法律是最有力的保护伞。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这位网友,当你收到那份“红肠和求情信”时,你会选择心软原谅,还是坚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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