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到金店购买金器时,试戴了一款3D硬金轻工艺的金戒指。谁曾想,女子

酵子说军事 2024-06-19 10:25:00

广东广州,一女子到金店购买金器时,试戴了一款3D硬金轻工艺的金戒指。谁曾想,女子戴在手上时突然就断成两截。事后金店要求女子要么以标价2253元买下来后以旧换新,要么再买一款比这个戒指贵30%以上的金器。女子觉得不合理,立即报警求助。

·20日,一女子在逛街时走进一家金店,随后店员热情地向女子介绍每件金器的价格。女子挑中一条价值2600元金项链后就去收银台买单,准备买来送给婆婆,尽点孝心。

女子付完款准备去离开时,因看到一枚金戒指非常好看,于是让店员拿出来让他试戴一下。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将戒掉戴上后却断成两截。店员见状表示,女子必须为此承担责任。

随后店员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方案是女子按照2253的标价将戒指买下来,之后女子想拿回家还是以旧换新,女子自己决定。第二个方案是女子购买一款比这个戒指贵30%以上的金器。

女子觉得不合理,于是当场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并了解事情原委后,让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女子赔偿了100元给金店。

1、对于这件事,有网友认为,这戒指一戴上去就会断,明显是质量不过关。还有网友表示,即便女子脱下来时用了力,那也不至于那么脆,会断成两截。因此该网友也质疑这个戒指的质量有很大的问题。

2、那么从法律上讲,金店的要求合理么?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

也就是说,金店可以就戒指断了一事,提出自己的维权主改。但女子要不要买这个戒指,决定权在女子本人,金店不能据此强行要求女子购买这个戒指。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10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换而言之,消费者遇到这种行为时最直接了当的处理方式是先报警求助,后打电话向主管举报此事。

最后,双方属于民事纠纷,受民法所调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金店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即金店需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戒指是质量过关的,且还要证明是女子的过错行为导致戒指断成两截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注意!民法实行的是填平原则。简而言之,就是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

也就是说,即便金店能够证明戒指质量过关,且能够证明是女子的过错行为造成其一方经济损失的,也应当要按照金店实际损失来赔偿。

换而言之,即便女子要承担责任,只是赔偿维修费,并不是按照戒指的标价予以赔偿。

有网友表示,一个工时就几十块,女子赔偿100元,还多给了呢。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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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3
2024-06-19 19:24

如果是纯金的不会断的,假的才断,有百分之九十二以上都不会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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