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区域经济韧性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科技金融作为科技创新活动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为筑牢区域经济韧性根基、赋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立足新发展阶段,应精准把握科技金融与区域经济韧性的内在关联,通过系统性举措构建科技金融赋能区域经济韧性提升的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相对成熟的监管体系有助于科技金融健康发展,为提升经济韧性提供“稳定器”。要健全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科技金融机构及业务的准入标准,从资本实力、风控能力、科技运用水平等方面设定资质门槛,确保参与主体具备稳健经营的基础,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退出渠道,对严重偏离主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违规经营的机构,依法依规推动其重组或退出,实现风险有序释放与市场出清,切实维护行业整体健康。要加强产品与服务全流程监管。针对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周期短、结构复杂等特点,加强“穿透式”监管,构建有关创新产品的事前评估与事后监测机制,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推动信息披露与市场透明度建设。聚焦科技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健全契合其特点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相关机构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业务模式、风险状况、技术应用及数据治理等情况,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评估检验,提高市场信息的可信度,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运行的信心。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科技金融对区域经济发展韧性的作用力与科技金融人才资源息息相关。要实施系统性的人才培养工程。鼓励高校设立科技金融交叉学科,开设涵盖计算机科学、金融工程等内容的复合型课程,并支持高校与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和订单式培养项目,让学生在实践中提升专业能力。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在职培训。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开展科技素养提升计划,对科技背景人才进行金融知识普及。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制定科技金融专项人才引进政策,面向全球吸引既懂前沿技术又精通金融投资、风险管理、商业运营的领军人才,并在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税收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并为其搭建能够施展才华的事业平台。
制定差异化的政策。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各异、所属赛道不同,需要“量体裁衣”的政策供给,以提高财政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政策的边际效果。要针对企业发展阶段制定个性化帮扶政策。对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政策重点应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包括加大天使投资税收优惠、设立政策性天使引导基金、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普惠性研发补助;对于成长期企业,通过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扩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推广“投贷联动”模式,着力解决其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债权融资缺口;对于成熟期企业,通过辅导上市、优化重组并购环境等举措,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根据产业特性制定优化帮扶政策。对于符合国家战略的“硬科技”领域,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可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对于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可实施“技改专项贷”,采取贷款贴息、保费补助、股权投资等多元措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结合区域发展实行分层引导。在科技创新资源高度集聚的城市,政策应侧重于支持原始创新和全球竞争,鼓励设立国际化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科技金融总部经济;在具有产业转移承接或特色产业基础的地市级区域,政策应聚焦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则应优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普及科技金融知识,借助线上平台等对接外部金融资源。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经济的发展韧性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释放科技金融的创新动能。要强化知识产权保障。地方政府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审查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依法严惩,并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切实尊重创新主体的智力成果。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畅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流转通道,规范知识产权交易,提高知识产权资产处置的便利性,把无形的知识产权真正转变为有形的知识产权。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要深化政府服务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数字化手段,实现科技型企业开办、融资、跨境贸易、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一网通办”和高效协同。同时,政府应主动作为,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产融合作沙龙、产业链撮合等活动,搭建高效对接平台;建立诉求响应闭环机制,对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快速响应、协同解决,以主动、精准、有温度的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者单位: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本文系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级科技团队“我国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研究科技创新团队”(编号:2023KYTD01)项目成果;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级课题《协同治理视域下应用型本科院校“四元三评一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践》(编号:PX-71252987)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