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憋屈了!浙江,男子私自登上相恋9年的未婚妻微信,发现她出轨大13岁的已婚油腻男

豌豆大说法 2024-10-22 15:41:38

太憋屈了!浙江,男子私自登上相恋9年的未婚妻微信,发现她出轨大13岁的已婚油腻男,男子将证据发给了亲戚朋友,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还失去央企工作,只能回老家度日,网友:出轨还有理了! 7月初的一天,吴先生(化名)出于好奇,登上了未婚妻小丽(化名)的微信,没想到,却在上面看到了小丽和已婚男的聊天,才知到她背着自己多次跟已婚男上床。 吴先生也认识这位男子,因为比他们大了13岁,吴先生一直很尊重他,没想到竟然背着自己跟未婚妻好上了。 吴先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看到他们的暧昧聊天,一气之下,将这些截图,发给了亲戚和朋友们看,还发给了小丽的闺蜜。 小丽得知后,当即表示自己的隐私被侵犯了,还找吴先生对质,要求他给自己道歉。 吴先生气愤不已,觉得自己被背叛了这么久,还戴了绿帽子,曝光一下也没错! 但他没有料到,小丽选择了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后,以他侵犯隐私权为由,把他拘留了7天,吴先生慌了。 原来,吴先生毕业后进入一家央企工作,个人的履历非常重要,一旦有被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记录,都会留下黑点,公司甚至会直接开除。 7天后,吴先生从里面出来,没几天就接到了单位的通知,告知他因为有行政处罚的记录,被公司开除了。 吴先生瞬间万念俱灰,多年来,他工作顺利,感情稳固,生活顺风顺水,是亲戚朋友都羡慕的人,但自从发现未婚妻出轨后,一切全毁了! 吴先生回到家,萎靡不振,开始在网上记录自己在家的生活,还讲述了自己被开除的经历,没想到很快引起了网友的注意。 有网友表示,有真凭实据的,为什么判定男子违法呢? 还有人表示,如果是已婚就是家事了,问题就是没结婚,就算她出轨,男子也没理由曝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吴先生背着未婚妻登录了她的账号,虽然发现了未婚妻的不忠行为,但他擅自查看并传播其私密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公开泄露他人的隐私,会侵犯到他人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多项权益,构成违法。 吴先生即便是在情感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也不是无视法律去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的理由。吴先生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情感纠纷。 吴先生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查看未婚妻的个人信息,其行为不仅侵犯了隐私权,同时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0条,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丽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吴先生未经授权擅自查看并向他人公开,已经构成了非法使用和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吴先生和小丽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小丽出轨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也会对吴先生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但目前对于未婚的他们来说并不违法。 二人相恋9年,也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如果吴先生想结束这段感情,可以搜集证据,拿出二人交往期间,自己在金钱上的支出,或者支付的彩礼等记录,在感情结束时,尽量挽回损失。 如果贸然曝光他人隐私,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容易从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甚至违法犯罪,这就得不偿失了。 吴先生工作的特殊性,也让他在曝光后,得到了更严重的后果和打击,但此时他后悔也来不及了。 公司如果合同上有明确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员工,公司可以随时终止录用,开除员工,符合公司和法律的规定,那吴先生只能认栽,接受这一结果了。 那么,对此你们怎么看?吴先生的下场冤不冤? (来源:新京报2024年10月22日关于《男子称因转发未婚妻出轨证据给亲朋,被行政拘留7天:已从央企离职》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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