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正当防卫!”云南昆明,一男子在路边吃烧烤,酒过三巡后,见女孩穿着性感,于是

豌豆大说法 2024-10-21 16:54:37

“必须正当防卫!”云南昆明,一男子在路边吃烧烤,酒过三巡后,见女孩穿着性感,于是借酒劲搭讪,被拒后,男子恼羞成怒,准备动手。没成想,一旁食客看不下去了,出面替女孩解围,随后双方发生冲突,扭打到一起。热心路人接受采访:下次还会这么做。   (信息来源:黑龙江都市频道.“醉酒男子骚扰陌生女子,食客路见不平出手劝阻”.2024-10-21)   据了解,10月18日,事发当晚凌晨一点钟左右的时间,女孩小李和同学在外聚餐,见菜吃的差不多后,小李便想着再去点几个菜。   谁知,她刚来到烧烤摊旁,没多久的功夫,一名穿着黑色外套的男子,双手插袋,脸上满是猥琐表情的就向着小李的方向走来,嫣然一副耍流氓的趋势。   眼见对方接连几次挡住自己去路,小李也有点不知所措了,站在那里看向身旁的食客,投出求助的目光。   然而旁边穿着白色短袖的大哥,看到后女孩受欺负后,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并未做过多干预,而是像没看见一般,继续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好在,关键时刻,店里的一名男子,听到外面的动静后,当即看不下去了。   于是,小伙一边出言劝阻醉酒男子的无礼行为,一边将女孩拉到身后。   随着矛盾升级,男子在酒精的作用下愈发猖狂,直言辱骂小伙:“你算哪根葱,毛都没长齐,还想多管闲事?”   店家发现外面的情况后,急忙地将双方拉到了一边,但奈何醉酒男子力气着实有点大,大妈无法拦住准备拿板凳砸人的闹事男子。   而先前一直置之不理的白衣男子,也因被波及,离开了先前的位置。   事后,记者联系到出手劝阻的小伙,小伙表示:“我希望社会上还是正能量的人多一点,如果再遇到类似的情况,还可能去做。”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小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1、小伙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 根据中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本次事件中,首先,醉酒男子对女孩有明显的骚扰行为,构成了不法侵害;。   其次,这种侵害正在发生,因为女孩小李已经感到威胁,并向周围的人进行了求助,而小伙的行为显然是为了保护女孩的人身安全。   虽然小伙与醉酒男子发生了肢体冲突,但如果他的目的是为了阻止醉酒男子的进一步攻击,且没有使用过分的力量,那么他的行为可以被视为适当的防卫措施。   2、醉酒男子在公共场所骚扰他人并准备动手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次事件中,醉酒男子骚扰女孩的行为可以归类为公然侮辱他人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因此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醉酒男子的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更严重的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醉酒状态下,个人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的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这意味着醉酒不是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通过分析本次事件,其中反应的社会问题值得大家深思:“他人人身受到威胁时,自身该不该出手相助?”   作者认为,我们应该先热心食客学习,相比之下,反观另一边的白衣男子,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选择了沉默和逃避。   尽管可能是因为一些比较现实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在关键时刻选择袖手旁观,无疑是对不公正行为的一种默许。   自己这次虽然躲避了一次麻烦,但长此以往,任由不公正行为的发生,如果自己或家人需要他人帮助时,路人选择冷漠的态度,不知是多么的讽刺。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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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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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3:33

“作者认为,我们应该向热心食客学习,相比之下,反观另一边的白衣男子,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选择了沉默和逃避”。“不是你撞的,你为啥要去扶?”,庸才法官的话可能会影响社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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