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判S刑,天理难容!贵州六盘水,男子牵着和弟媳生的女儿过马路时,将女儿抛向行驶的

豌豆大说法 2024-10-22 09:56:02

不判S刑,天理难容!贵州六盘水,男子牵着和弟媳生的女儿过马路时,将女儿抛向行驶的大货车,司机来不及刹车辗到女孩,司机惊魂未定,男子理直气壮问司机要钱,案件到了诉讼阶段,结果出乎意料! “你撞到了我女儿!你赔钱!” 2023年1月,41岁的王某(化名)坐在路边嚎啕大哭,却没有一滴眼泪,眼睛直勾勾看着司机杨先生(化名)的表情。 在他身前,躺着3岁的女儿,被大货车撞的多处受伤,已经没有呼吸了。 “我车开的好好的,你自己抛过来的!” 杨先生气的浑身颤抖,刚才的场景让他出了一身冷汗,他已经极力刹车了,还是没能挽回女孩,他眼睁睁看着王某将孩子抛了过来。 周围商户也看到了真相,有人报了警,警方赶到后,王某还在给司机泼脏水,称是司机突然变道撞到了他们。 查看周围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后,很快真相大白,王某当场就被警方拘留了,不管他编造了什么,都敌不过这些证据。 原来,那个3岁的女孩是他和原弟媳再婚后生的最小的孩子,二人共同生活几年后,因王某家暴,女子带着2 哥孩子离家出走,将最小的女儿留给他抚养。 但王某游手好闲,照顾不好女儿,对她非打即骂,最后想到利用女儿诈骗点钱财,这才发生了这起悲剧。 事发后,当地村民唏嘘不已,谁也想不到,平时看起不善言辞,老实巴交的王某竟会做出这种事。 可怜了3岁女孩,什么都不知道,就被亲生父亲给害了。 法庭上,王某还是一口咬定这是意外,全是司机的责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法院会如何看待呢? 王某为了骗点钱,把女儿抛向危险的大货车,最终造成了女儿当场S亡,其行为构成故意S人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王某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一般来说,故意S人的,会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某在交通繁忙的路段,直接导致了女儿的死亡,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王某行为极为恶劣,不仅违背了作为一个父亲应当承担的保护子女的基本职责,更是直接导致了无辜幼童的死亡,应依法予以严惩。 王某这样做,是为了碰瓷,诈骗司机的钱财,这种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指出,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所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故发生后,王某不寻求医疗救助,而是在现场向货车司机索赔,这表明他从一开始就有预谋地打算通过制造假象来获得非法利益。 根据目击者的证词及监控录像,王某的行为完全是为了诈骗钱财,而并非出于对女儿生命的担忧。王某不仅涉嫌故意杀人,同时也触犯了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王某本该是最关心女儿的人,应该尽自己所能,给女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但他不仅不这样做,还把女儿用作自己的赚钱工具,甚至不管她的死活,这种行为已经泯灭了人性。 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后,认定王某触犯了《刑法》中故意S人罪,而且行为严重,影响恶劣,法院判处王某S刑。 判决一出,王某不服,觉得自己被判的过重,还提出了上诉,要求法院改变判决。 二审法院根据证据,再次审理了此案,最终维持原判,还做出了S刑2024年7月22日执行的决定。 在利益面前,有些人甚至可以对亲生骨肉下手,这种极其没有下限和道德的行为,是法律不容许的,除了法律上的严惩之外,还需要加强社会伦理教育,防止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九派新闻2024年10月21日关于《10月20日报道,贵州六盘水,将3岁女儿抛向大货车男子被执行S刑》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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