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司机带孩子回家,因孩子哭闹要吃东西,女子便临时停车堵住消防通道,3分

阿雪聊聊 2023-11-24 20:34:02
湖南长沙,女司机带孩子回家,因孩子哭闹要吃东西,女子便临时停车堵住消防通道,3分钟后返回时,却发现5人围住自己的车子,还对轮胎放气和锁车,女子立即制止,双方因此发生剧烈冲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当天是星期四,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开车带孩子回家,可还没到停车点时,孩子突然吵着要吃路边的东西,王女士反复劝说都没效果。 孩子的哭闹,让王女士很是心烦,于是便将车停在路边,准备去给孩子买点东西吃,3分钟后,王女士带着孩子准备回车里,可她却突然发现,有几个人围在自己车边。 这群人都是男子,其中一个还是光头,王女士看这样子就不好惹,可粗略一看,已经有两个轮胎被放过气,车的前半部分直接塌下去。 此外,这群人还围着车子的后轮,准备再次动手,王女士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这种事情发生,于是立刻上前,与这伙人争执起来。 争执过程中,这些放王女士轮胎气的人,自称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由于王女士的车辆已经涉嫌违停,必须接受惩罚,说完还直接拿出轮胎锁,将王女士的车后轮锁起来。 这下,王女士的车子无法动弹,可几经沟通,对方却不愿开锁,王女士自然非常气愤,在她看来,对方这是完全不讲理的行为,因此便叫来记者,想让其帮自己主持公道。 但记者到达现场后,在王女士被锁车的地方,发现一个很重要的信息,那就是王女士停车的地方,居然是小区的消防通道,而且还特地设置有一个很大的警示标志。 标志上注明,过往车辆不允许在此处停车,就算是临时停车也不允许,因此,王女士在这里停车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规章制度。 对于这点,王女士也显得有些心虚,但她还是为自己进行辩解,她表示当时周围已经停满车,且由于是晚上,自己近视加散光,视力不大好,所以没有看见警示牌。 不过王女士也声明,虽然自己在这里停车,确实有不对之处,但物业处理的手段太过激,自己不过才停3分钟,为何不先对自己进行警告,而是选择直接对车子下手。 王女士还质疑道:锁我车的人、放我气的人,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这属于故意损害公民的个人财产!不过王女士的解释,却让周围居民都非常不满。 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违停的情况很严重,所以物业才会严抓严打,希望能够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因此在小区居民看来,物业举动完全没问题。 从周边群众口中,记者还得知另外一些信息,原来,当时双方的争执,并没有只停留在嘴上,而是直接动起手来,双方都互有损伤。 冲突中,王女士意外拽断对方项链,却被索赔2500元,这让王女士完全无法接受,因为她的手机也在冲突中受损,王女士认为,如果对方要让自己赔钱,自己也要找物业索赔。 冲突发生后,当地警方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询问双方的需求意愿,民警表示,王女士在消防通道停车有错在先,但物业人员的处理方式也有很大问题。 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把协商放在第一位,而不是选择给司机一个下马威,为解决双方矛盾,民警决定接下来安排司法调解员和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内进行协商。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应如何认定? 1.将车停放在消防通道需要受到法律处理。 消防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对王女士的违规停车行为,执法机关有权进行警告或法律,若拒不改正的,还可采取强制拆除、清除、脱离等代履行措施,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物业无权锁车和放气。 虽然王女士有违法行为,但物业不是执法机关,无权直接放气和锁车,此举已经涉嫌侵害个人财产,但物业可限制王女士离开,并报警处理。 3.双方互有损失可协商解决。 此事中双方各有过错,王女士违法在先,物业处理手段也不合理,双方各自损坏对方财产,负有赔偿责任,对于损坏财物的价值,并不能狮子大开口,想要多少就是多少。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物损失的价值,应当合理鉴定,若双方要诉诸法律手段,必须进行鉴定,流程复杂且繁琐,最佳解决方案还是好好商量。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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