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大学生因在公交车上没给老人让座,被老人扇了四个巴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

阿雪聊聊 2023-11-21 17:32:17
河南郑州,一大学生因在公交车上没给老人让座,被老人扇了四个巴掌。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人因为动怒猝死!老人家属向大学生索要50万赔偿款未果,将大学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大学生小林家境不好,但是他特别努力,自己挣钱,不增加家庭负担,为此他在课外从事了好几种兼职工作。 事发当日,刚刚做完家教的小林,从市里坐公交车回学校。因为当天已经做了好几份工作比较累,他在车上打盹休息一下。 这时公交车上来了一个老人,他上来以后,一女孩起身让座给他,但是老人认为这个座位不好,没有坐。 只见他径直来到小林的身旁,轻轻的敲打小林,让小林给他让座,正在睡梦中的小林中中看到老人准备给他让座,但是看到后面还有很多座位,示意老人后面有座,继续休息。 老人甚是生气,然后大声嚷嚷说不给老人让座,真没素质。 小林回怼一句,不让是本分!没想到老人气不过,突然扇了小林一巴掌。 小林瞬间被打蒙了,惊愕之中并没有还手,没想到老人看到他没有还手,又连扇了三巴掌。 这时车内的乘客再也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老人,但是老人还是要求小林给他让座,小林想想自己还是个大学生,没必要给这个老人纠缠,于是在车到下一站后,便下车了。 那老人洋洋得意的坐在小林原来坐的这个位置上。可能觉得自己斗争取得了胜利,心情比较亢奋,过了一会他便栽倒在车内。随后,公交车司机将老人送到了医院,并通知了家属,但是很不幸,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老人的家属通过查看车内录像,他们认为老人的死是因为小林惹他生气,导致其猝死。于是要求小林赔偿50万。小林不同意,随后老人家属将小林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了 在法庭上,老人的家属提出了自己的诉讼理由: 1、老人平时身体比较健壮,没有基础病 老人家属认为,老人今年刚刚做过检查,身体比较好,而且老人经常锻炼身体,事发当日也是从刚锻炼完回来,老人的死与基础病无关。 2、小林造成了老人的死亡,必须赔偿 老人家属认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小林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主动给老人让座。 但是老人多次要求小林让座,小林居然无动于衷,导致老人气血上涌,猝死身亡,小林的不让座行为直接导致了老人的死亡,与老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小雷应当赔偿。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过错人必须赔偿。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小林作为过错人,人须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请求法院判决小林赔偿老人的死亡丧葬费等各项损失50万元。 而小林则辩称: 1、自己作为一个乘客,没有任何过错 小林表示,自己已经花钱购票与公交公司形成了运输协议,自己有权选择车上的任何一个座位,同时也有权选择让座和不让座。 虽然说公交车上贴了主动给老人让座,但只是一种倡导,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自己不让坐,没有过错。 2、老人的猝死完全是自己导致的,与他无关 小林委屈的表示,作为一个身高七尺的男儿,在面对老人无理的要求时,自己并没有与之发生争执,只是选择了沉默,甚至在老人打自己的时候,都没有选择反抗,一直都是老人在那里又骂又打,自己没有任何过错。 最后,小林表示老人之所以猝死,完全是老人自己心情比较激动导致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判处自己需要赔偿,那么法律的公正何在?公平何在?请法官调查清楚,依法驳回老人亲属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老人的死亡,小林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小林只是回怼了老人几句,并没有身体动作。 没有人会因为被人反驳几句就死亡,老人家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本身存在心脏疾病,因此他的死亡与小林言语反驳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系意外事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小林的行为与老人之间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构成侵权,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依法驳回了老人家属向小陈索赔50万的诉讼请求。 老人家属不服从提起上诉,但是二人法院依然维持原判。 看到判决书以后,小林深深的松了一口气,幸亏自己当时没激动出手,否则败诉的一定是自己。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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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月儿弯弯

月儿弯弯

6
2023-11-22 10:14

父债子承,小伙被打四个耳光,要求起诉死者赔偿,由子女承担

二十二年蝉鸣

二十二年蝉鸣

5
2023-11-22 16:41

部分秦法还是比较给力的必入诬告者反坐

慷慨淋漓路

慷慨淋漓路

4
2023-11-22 10:55

老人打人的法律责任呢?

听其言观其行

听其言观其行

2023-11-22 16:33

反诉敲诈勒索罪

阿雪聊聊

阿雪聊聊

阿雪,一个讲情感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