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嚣张老赖开奔驰住豪宅,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官闻讯直接上门扣车抵债,
阿雪聊聊
2023-11-24 20:33:50
辽宁沈阳,嚣张老赖开奔驰住豪宅,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官闻讯直接上门扣车抵债,谁料男子一听法官要扣车,竟嚣张威胁法官:你敢吗?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人物均为化名)
曹阳是做防水工程的,3年前,他和几名工友经人介绍认识张勇,张勇当时正在做项目,手头上有5000平的房子要做防水,双方一拍即合,很快就敲定合同。
曹阳本以为,靠这个项目能大赚一笔,不料,工程结束后,钱却始终没拿到手,期间,曹阳也曾多次找对方要债,可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张勇偶尔心情好的时候就会还点钱,但对于项目款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曹阳家中母亲有病需要花钱,工人的工资也要支付,最终曹阳迫于无奈,只能将对方告上法院。
但在开庭的前一刻,张勇却主动找到曹阳和解,随后,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剩余工程款分3次付清,第一次付款8.5万元,第二次付款1.5万元,第三次结清余款3.5万元。
虽然双方达成协议,然而在第二次付款时,张勇在支付1万元后却再次食言,再也不肯支付,明明开着豪车,却拒不履行法院协议,甚至连执行法官亲自打电话催款,张勇都是敷衍了事。
为了维护正义,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带着曹阳一行人直接找上门,面对执行法官的当面质询,张勇仍旧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
双方一见面就吵起来,张勇表示已经支付1万元,剩余的35000元,等收到款后再给,见对方不见棺材不掉泪,执行法官也不想多费口舌,当即就要扣押他的奔驰车。
一听爱车要被扣押,张勇竟口出狂言恐吓法官:啥意思?车能顶债?你给我卖了吗?你敢吗?
执行法官表示,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当即就将张勇押上警车,他的奔驰豪车也被贴上封条带回法院。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责任时,扣押其名下财产、车辆用于偿还欠款,最后双方都来到对峙现场,张勇也说出自己的苦衷。
他表示,并非自己不愿给钱,而是因为曹阳所做的防水项目,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此张勇还拿出一段视频展示给法官,只见建筑上哗哗漏水,所以他拒绝支付工钱。
对此,曹阳立马反驳称,漏水问题不是他的责任,当初施工时,他就提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即便做过防水,后期还会开裂漏水,可张勇却坚持要施工。
张勇表示,对于漏水问题,曹阳已经修过很多次,每次修完都继续漏水,活已经干完,质量却不过关,所以他才会扣下这笔钱。
曹阳表示,自己干过4栋楼的防水,只有这栋楼有问题,他觉得这栋楼质量肯定有问题,据他观察,混凝土墙上,用手一扣都会掉渣。
眼见双方各执一词,执行法官也表示,如果张勇认为防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但现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无论如何都必须履行,否则就只能将扣押的车辆拍卖。
看到法院要动真格,张勇当场表示,自己有一笔工程款很快到账,只要那笔钱一到,立即就还清所有欠款,但因张勇拖欠工程款过久,法院决定先暂时扣留车辆。
但车子扣押完没多久,就有张勇的朋友来到法院,当场就将剩下的4万元工程款一次结清,事情到此也算彻底结束,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生效判决具有执行力。
《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一审民事判决,如果感到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而二审判决则为终审判决,本案中,张勇和曹阳的工程款纠纷案已经审结,判决已经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2.其次,拒不执行判决,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的张勇,开豪车住豪宅,却以各种理由,不愿支付4万元工程款,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若认为情节严重,可以立案追究。
3.最后,法院可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本案中,对于执行行为,若张勇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可张勇并未履行相应手续,而是妄图拖延了事,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并对其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所幸,在法院的努力下,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曹阳也如愿以偿拿到4万元工程款,否则因工程款纠纷导致的惨案数不胜数,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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