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做烟酒生意,一客户找到他,说想用从自家垃圾焚烧厂的炉灰中回收的大量硬币

茂彦学法 2025-07-09 15:18:19

上海,男子做烟酒生意,一客户找到他,说想用从自家垃圾焚烧厂的炉灰中回收的大量硬币支付货款,男子答应了,收下了上千斤硬币,总金额10万。谁知,当他来到一家银行兑换时,工作人员说他这硬币来源不明,还报了警,警方查后说没问题,银行却还是不肯给换,男子这下彻底不知如何是好了… 7月4号,温州都市报报道了这样一起因为硬币引发的纠纷。 在上海做烟酒批发生意的陆先生,望着仓库里几十袋发黑的硬币,眉头拧成了疙瘩。 这些从垃圾焚烧厂流出的特殊货币,成了他半年多来挥之不去的麻烦。 去年年底,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王老板找到陆先生,提出用厂里回收的硬币支付货款。 对方说,这些硬币都是从焚烧后的炉灰里筛出来的,有几千斤那么多,总金额10万多。 考虑到对方是老客户,陆先生硬着头皮接下了这单"特殊生意"。 可当第一车硬币运来时,陆先生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成吨的1角、5角硬币裹着黑色灰烬,部分已经氧化发黑,手指一擦就掉渣。 这种已经很难在市面上流通了,必须得找银行兑换才行。 不过陆先生转念一想,按规定反正都能存银行,没什么好担心的。 可他没想到,这个决定,让他折腾了足足半年。 因为硬币太多,清点整理起来很不方便,从今年1月开始,陆先生分批带着大把的硬币穿梭在上海各家银行。 虽然清点起来不是一般的麻烦,但基本上一些银行都会按流程收下硬币。 也有一些银行比较警觉,担心硬币来源不明,便先报警。 在警方确认硬币来源合法后,这些银行才敢帮他兑换。 但当陆先生推着200多斤硬币来到某家银行时,却吃了闭门羹。 这一次,柜员也说怀疑硬币是非法所得,直接报警了。 谁知,警察来后都确认是垃圾厂回收的了,来源没问题,可银行还是不肯收。 陆先生一想起当时的场景,就气不打一处来。 更让他窝火的是,7月3号他背着一麻袋140多斤的1角硬币到该行总行,这袋里面有2万多枚硬币,总金额在2000多,可工作人员连清点都没清点,就直接拒收了。 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残损人 民 币能辨别面额且剩余四分之三以上,金融机构必须无偿兑换。 陆先生展示的硬币照片显示,这些被炉火熏黑的硬币虽然布满污渍,但币面图案、数字依然清晰可辨,银行没有理由拒收才是。 陆先生表示,自己跑遍好多家银行,只有这家死活不认。 记者多次致电涉事银行客服,得到的回复始终是"已记录反馈,会有专人联系"。 但截至目前,该行仍未给出正式说明。 有人说,大量残损硬币清点成本高,还容易卡坏点钞机,有些网点确实存在畏难情绪。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银行拒收硬币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人 民 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 民 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陆先生持有的硬币虽因焚烧导致表面污损发黑,但币面图案、数字清晰可辨,且未出现残缺,如破裂、缺角等。 根据规定,涉事银行有义务无偿为公众兑换此类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涉事银行在警方确认硬币来源合法后,仍以“怀疑非法所得”为由拒收,且未对硬币实际状态进行专业鉴别,已违反该条款规定的“无偿兑换”义务。 即使硬币清点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也应通过合理流程完成兑换,而非直接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 民 币兑换办法》第4条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 民 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 民 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陆先生持有的硬币虽因焚烧导致表面污损,但符合该条款中“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以上”的条件。 根据规定,此类人 民 币应按原面额全额兑换。涉事银行在未对硬币进行专业鉴别的情况下,直接拒绝兑换,且未提供任何依据说明硬币不符合兑换标准,如残缺程度超过四分之一,已违反该条款的具体规定。 法律界人士指出,拒绝兑换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可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但现实中,由于缺乏具体执行细则,商户往往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地。 有人说,这银行居然报警,这不是倒反天罡吗? 估摸是嫌脏,再者嫌数钱太累吧?可这明显违法了呀! 对于陆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 信源:温州都市报 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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