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女子上网刷到一年轻姑娘坐在自己老公车里摆拍,她怀疑老公死性不改,又背

茂彦学法 2025-07-09 15:18:17

浙江嘉兴,女子上网刷到一年轻姑娘坐在自己老公车里摆拍,她怀疑老公死 性不改,又背叛了她,便叫上儿子去抓现行,谁知那姑娘躲起来了,女子就把气全撒他老公身上,和儿子联手把他暴揍一顿,将其打成重伤。事后,母子俩被行拘5-6天,出去后,女子开出俩条件,要么离婚,要么每月给她1000生活费,男子回答意外。 7月3号,金羊网报道,前阵子,50岁的陈大姐摊上事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抓"小 三"不成,反倒把老公打了个半死,还连累儿子进了拘留所。 这事儿得从她手机里那些蹊跷的视频说起。 那天陈大姐窝在沙发上刷短视频,突然划到一个年轻女子,在她老公车上摆拍的画面。 镜头里那姑娘对着口红镜子补妆,背景分明是丈夫开了好几年的车。 她心里顿时七上八下,手抖着继续翻,结果又刷到条更扎眼的,这个姑娘还在她老公房间里摆拍过。 陈大姐不淡定了,这第三者竟然都登堂入室了,她还浑然不觉! 要说她这老公陈师傅也真是,5年前就被抓过现行,当时陈大姐提了离婚,是儿子好说歹说,从中劝和,两人才继续过起了日子。 可接下来这5年里,陈师傅总说单位加班,每月在家吃晚饭的次数屈指可数,回来也特别晚,对陈大姐疏离了不少。 再后来,陈师傅更是直接不回家了。 前阵子,陈大姐打听到那姑娘竟是丈夫单位的,这意味着两人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天天都能黏一块。 陈大姐气不打一处来,叫上儿子就奔着老公的单位去了,她准备抓个现行,再给这两人点颜色看看。 谁知到了地方,那姑娘她连面都没见到,自然是没能抓到,只有陈师傅一脸茫然,说你们娘俩来这发什么疯? 可话还没说完,这母子俩就联起手来,对着陈师傅一顿揍,因为心里有气,所以娘俩下手打得特别狠。 一家人活脱脱像彼此的仇人。 打到最后,陈师傅身上受了不少伤,还挺严重,光是在医院检查治疗,就花了几万块。 陈师傅被自己妻子和亲儿子打成这样,又心寒又火大,他也顾不上什么亲情了,直接把娘俩叫来了派出所,说必须给他一笔赔偿,否则这事没完。 陈师傅还解释,说自己和女同事从头到尾都是清白的。 当时他是带女同事去老家看病,但不是他俩单独回去,那女同事还带了个姐妹呢。 他只是帮了女同事一个忙而已,根本不是陈大姐想象的那种关系。 而且女同事当时在房间里拍的视频,那房间也压根不是他的呀,这就是一场误会而已,结果妻儿不由分说对他暴揍一顿,他心里委屈呀! 而因为打人这事,陈大姐被拘留了5天,儿子被拘留6天。 出去之后,陈大姐再次动了离婚的念头,丈夫让她失望一次又一次,她根本不信丈夫那套说辞,这一次她不离真不行了。 这时,另外几个孩子出来劝陈大姐,说我爸年纪也不小了,在过几年,他折腾不动了总会收心回归家庭的。 你现在离婚,那牵扯的事了可多着呢,还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这折腾一下,最后还是你损失的多,你得慎重考虑才行呀! 陈大姐冷静下来想了想,孩子们说的也不无道理,这离婚还真不是件容易事,但她又实在和丈夫过不下了,这咋办呢? 这事要是忍了,以后委屈的还是她呀! 思来想去,陈大姐把选择权交到了陈师傅手上。她开出两个条件,要不就痛快离婚,要不就每月给她1000块生活费,自己选吧! 可陈师傅那边却斩钉截铁表示,他现在一眼都不想看到陈大姐,他要起诉离婚,这日子没法过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夫妻之间的这场纠纷? 《民法典》第1042条第3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 陈大姐和儿子对陈师傅实施殴打,导致他受重伤,符合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即使陈师傅存在婚 外 情嫌疑,陈大姐母子亦无权通过私力救济实施暴力。 同时,陈师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要求母子二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陈师傅花费数万元治疗费,可主张全额赔偿。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陈师傅主张起诉离婚,需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司法实践,家庭暴力、分居满二年、婚 外 情等情形均可作为认定依据。 陈师傅虽否认婚 外 情,但长期疏离家庭、与女同事频繁接触的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陈师傅存在婚 外 情,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陈大姐可主张多分财产。 对于这场夫妻纠纷,你怎么看? 信源:金羊网 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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