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名女子穿着和服来到植物园拍照游玩,几名路人见后,指责女子并要求她将和

沙僧说事 2024-12-26 09:03:57

江苏南京,一名女子穿着和服来到植物园拍照游玩,几名路人见后,指责女子并要求她将和服脱下来。女子:我有穿衣自由!

(案例来源:纵览新闻)

这一天风和日丽,刘颖和家人一起来到植物园游览。植物园的风景不错,大家一边参观一边讨论着,非常愉悦。

忽然,刘颖看到一名女子的身影从她边上闪了过去,她觉得有些奇异,于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可让刘颖大吃一惊,这名女子身上穿的竟然是一套和服,这套白底的和服让女子在这植物园的人群中,显得格外扎眼。

刘颖顿时感觉血涌上了头,如果在异国他乡看到这一身和服,她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可是这儿的地方不同。

这是南京,一个特殊的地方,一个让刘颖有着特殊情节的城市,她一直深深地爱着这个历经风雨的城市。

虽然刘颖没有经历过那段艰难的岁月,但是刘颖学习过这段历史,也参观过相关的博物馆,这让她深深记住了那段无法被遗忘的时光。

因此,这身和服让刘颖觉得讽刺无比,难道这名女子从来不知道有关南京的这段历史吗?还是说她明知一切,却故意这样打扮?

想到这里,刘颖火冒三丈,她不顾家人的阻拦,立刻冲上前去,对那名女子嚷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你穿着这衣服出来?

女子正在整理服装和衣饰,正准备站在树底下美美地拍照,听到刘颖这么叫喊,她也吓了一跳。

她转过身,见是刘颖在指责她,反倒没那么慌张了,她一边不慌不忙地继续整理衣服,一边大声回答道:我穿这个衣服拍照怎么了?还不让拍照了?

刘颖边拿出手机边气愤地说:你为什么一定要穿这个衣服拍照?你是没有别的衣服了吗?还是说你没有学过历史?

女子不甘示弱地回道:谁规定不能穿的?我进来时也没人阻止我,每个人都有穿衣服的自由,我可以穿任何衣服!

看着女子油盐不进的样子,可把刘颖气坏了,她朝着女子冲过去叫道:你快把那衣服给我脱了!不然我就给你扒拉下来!

周围的路人听到刘颖的叫喊声,也都围了过来,女子虽然仍然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但是还是走过去,把外套穿在了身上,挡住了和服。

刘颖和女子争吵了一会儿,很多围观的路人过来劝架,刘颖这才作罢,女子则飞快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迅速离开了。

事后,园方管理人员表示他们在检票的时候并未发现有游客身穿和服进园。虽然没有具体条例规定不可以这样穿,但是他们如果看到有游客穿,会劝他们换了衣服再进园。

女子穿和服在南京逛植物园,这件事从法律上可以怎么看?

1、《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的人身自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其中也包括穿衣打扮自由。只要不妨碍到别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风格爱好来选择衣服和妆容。

从这一点来说,女子也享有自己的穿衣自由,她穿什么衣服也是她个人的自由,其他人并不能过多干涉。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和服作为一种含有特殊含义的衣服,如果在特定的时间以及特定的场合,女子还要坚持穿和服,导致引起不良的影响,扰乱展览馆和公园等等地方的秩序,造成非常不好的局面,那么是要被进行警告或者是罚款的。

3、《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虽然穿衣服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在什么场合就要穿什么样的衣服,这点还是要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的。

比如在海边穿泳衣就非常正常,但是如果在其他公众场合穿泳衣就显得非常不合适。该名女子如果在个人场所穿和服,确实无可厚非,但是穿到公众场所还是应当要多考虑一番。

对于女子穿和服逛南京植物园,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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