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了!”江苏南京,男子深夜回家,发现自家停车库被他人占用,车上还没有联系方式,一气之下直接将车库卷闸门拉下并上了锁,想着等车主联系自己时再跟对方理论。可不料,次日男子跑到车库一看,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傻眼了:车主自行撬锁将车子给开走了。男子报警称有人盗窃,可车主却认为自己只是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南京中院)
吴城整理好办公桌,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来到停车场,开车在夜色中穿行。
他最近接了个项目,加班变成常态了,他只想尽快干完,然后朝九晚五,否则这么下去身体吃不消。
此时,已经是夜里12点多了,他又困又乏,觉得自己开车都能睡着。
可有啥办法呢,车贷房贷一大堆,每天一睁眼就是账单,不干不行呀。
可没想到,当他把车开到自家的停车位,竟然发现有一辆车停在了里面。
吴城一股火就上来了,谁这么没素质,乱停车也太缺德了。
车位被占了,自己往哪儿停?虽然车主应该留了电话,他能联系上他下来挪车。
可这么一来二去,再快也得20分钟,这对他这个又累又困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
可已经这样了能咋办?他只能下车去找车主电话。
他围着车子走了一圈,愣是没找到车主电话,吴城气的暴跳如雷。
这也太没底线了,真是把别人车位当成自家的了,简直是欺人太甚。
他一生气,决定给对方点颜色看看,直接把卷帘门拉下来,把对方的车锁车库里了,我让你开不出去,看你长记性不。
于是,吴城只能自己又把车开出车库,在路边把车停好,好在这大半夜了,交警也休息了,否则都有被贴条的风险。
第二天早晨,吴城不慌不忙的吃完妻子给他准备的早餐,然后下楼来到自己车库。
他本以为,占自己车位的车主,一定在车位心急如焚,为取不出车抓耳挠腮。
因为,他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没留自己电话,他也要让对方尝尝联系不到人的滋味。
他想着,如果对方态度好,他就放他一马。
如果不好,他坚决不给他开车库门,占别人家车位还有理了?除非他给自己道歉,并保证再也不鸠占鹊巢。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来到车位前傻眼了,只见卷帘门被撬,车子竟然被开走了。
吴城气的捶胸顿足,既然你这么无耻,那我也不客气了。
吴城直接报警说,自家车位被人撬锁盗窃了。
很快,车主李刚被警方找到,他大喊冤枉,他解释说,昨晚他一看已经12点多了,觉得吴城家车位门大敞四开,应该是他把车开走了,那个点也不可能回来了,才停的车。
第二天,他着急上班,只能撬门开车,但他打算晚上联系吴城道歉的。
吴城不接受李刚的解释,占人家车位,留下电话号码,以便能联系他挪车,这是最基本的道理。
可李刚不但不留联系方式,还撬门开走车,这样的做法,已经属于道德败坏了,他绝不答应。
“吴先生,我向你道歉,确实是我做得不对。我愿意赔偿你卷闸门的损失,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可吴城不答应,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刚提起公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吴城作为车位的主人,有权要求李刚把车挪走。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吴城作为车位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占用车位的人移走车辆,恢复其车位的正常使用。
2、李刚侵犯了吴城的物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刚的行为构成了民事侵权。其次,关于李刚的行为,他未经允许占用吴城的车位,并在吴城采取合理措施(拉下卷闸门)后,擅自撬锁取车,这构成了对吴城物权的进一步侵害。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李刚虽然撬锁取车,但其主观目的并非是为了非法占有吴城的车辆,而是为了取回自己停错位置的车辆,因此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但是,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城家的车位,紧挨着他家住宅,属于住宅的延伸。
而李刚没经允许,把车子停在车位里,属于非法侵入住宅。
李刚的行为虽然构成了民事侵权,没构成盗窃罪,但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他应当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吴城因卷闸门损坏而产生的损失,并承担因占用车位而给吴城带来的不便和损失。
同时,他也应向吴城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最后,法院判决李刚被拘役3个月。
门开着,就可以开进去吗,门开着就可以私闯民宅吗?以后谁家门开着,人就可以进去放点自己东西吗,人家关上门,你就可以破门而入取回吗?到法庭上,把自己的行为都说的这么云淡风轻,判的太轻啦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0xxx09
这种行为有很多,有的人还在歪理邪说。判轻了,应该判6个月。
♚ 小五 ₯㎕ 回复 08-20 12:13
这要是搁国外陌生人进家直接毙了都没事
君子博学而日省已身
门关了,物权管理权转换了,撬门就是盗窃
用户10xxx96
胡编乱造,乱改新闻。已经实名举报
用户12xxx13
太轻了
用户15xxx02
又是一个糊涂法官
阳光
普法几十年不如执法如山;纵容违法行为才是普法失败的原因。
轻舞飞扬
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