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欧向朋友赵某借款5万,后确认尚欠4万并承诺2023年底还清,不料到期前老欧因病

笔尖下说法 2025-09-18 16:58:28

老欧向朋友赵某借款5万,后确认尚欠4万并承诺2023年底还清,不料到期前老欧因病去世。作为老欧唯一法定继承人的儿子小欧,对赵某的还款要求置之不理。赵某起诉后,小欧提交书面声明放弃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小欧无需承担父亲生前债务。本文结合法律条文拆解核心争议,梳理网友观点,讲讲“父债子还”的法律真相。 一、事件始末:朋友借钱去世,唯一儿子不认账 这事得从2018年说起,老欧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找朋友赵某借了5万元。后来两人对账,确认老欧尚欠4万元,还特意签了《还款协议书》,承诺2023年底前把钱还清。 本以为白纸黑字跑不了,可没等还款到期,老欧就因病去世了,4万元借款自然也没还上。赵某打听了一下,老欧的父母早就不在了,也和妻子离婚多年,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儿子小欧。 赵某想着“父债子还”是老规矩,就主动找小欧沟通还款的事,可没想到小欧压根不搭理他,连面都不愿意见。钱要不回来,赵某没办法,只能把小欧告上了法院,希望能讨回这笔钱。 庭审时,小欧直接提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明确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父亲老欧的所有遗产。法院查了一圈,也没发现老欧留下其他合法遗产,更没法确定小欧是遗产实际管理人。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小欧不用还这4万元。 二、网友吵翻了:“父债子还”不管用了? 这事一曝光,评论区立马炸开锅,两种观点吵得不可开交。 替赵某喊冤派:这钱就白借了?太不合理! 有网友替赵某抱不平:“好端端借朋友钱救急,结果人没了,唯一的儿子说放弃继承就不用还,这4万块钱不就打水漂了?想想都憋屈!” 还有人质疑“放弃继承”的操作:“会不会是儿子故意说放弃继承,暗地里把遗产转移走了?这样债主的权益也太没保障了!” 支持法院判决派:法律没规定“父债必须子还” 持反对意见的网友看得更理性:“法院判得没毛病啊!法律从来没说过父亲欠的钱儿子必须还,关键看儿子要不要继承遗产。” 有人解释法律逻辑:“要是儿子没拿父亲一分钱遗产,凭啥要替父亲还债?总不能让继承人平白背上债务吧?” 还有人点出关键:“问题出在老欧没留下遗产,不是法律不公。要是老欧有房有存款,儿子继承了,那不管愿不愿意都得还债。” 三、法律拆解:这三个问题,彻底说清“父债子还” 其实大家吵的核心,就是对“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理解不清。结合《民法典》,咱们把关键问题掰明白。 1. “父债子还”是必须的吗?不是!看“继承” 很多人觉得“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但法律里根本没有这个强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写得很清楚:继承人只用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要是放弃继承,就不用对债务负责。 简单说就是“认遗产不认人”:小欧放弃了继承老欧的遗产,不管老欧欠多少钱,他都没义务还;但如果小欧继承了老欧的房子(比如值10万),那他就得从这10万里拿出4万还给赵某,多出来的6万还是他自己的。 2. 放弃继承随便说一句就行?不行!得“书面声明” 小欧能免责,关键一步是“提交书面放弃继承声明”,这可不是随口说说就能算的。 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必须在遗产处理前,用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要是没做任何表示,就默认是接受继承。 举个例子:如果小欧没提交这份书面声明,哪怕他没实际拿老欧的遗产,也会被当成“接受继承”,到时候万一查出老欧有遗产,他还是得还债。所以“书面声明”是放弃继承的法定要件,少了这一步可不行。 3. 债主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认栽吗?记住2点维权关键 像赵某这样,债主碰上债务人去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关键在“事前留证据”和“事后查遗产”。 事前:证据链要完整。法官也特意提醒了,借钱时一定要写清楚借条(注明借款人、金额、还款时间),保留好转账凭证,要是有还款协议、催款记录(聊天、录音)也得存好。这些证据能先确保“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不然连告谁、欠多少都证明不了,更别提要回钱了。 事后:查清楚是否有遗产。如果怀疑继承人“假放弃、真继承”,或者债务人有隐藏的遗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房产),债主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一旦查到遗产,哪怕继承人放弃继承,也可以申请用遗产来还债。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父债子还”的老规矩该让位于法律规定吗?要是你借钱给朋友,对方去世后其子女放弃继承,你会怎么做?你觉得债务人去世后,该怎么平衡债主和继承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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