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一女生报警称被学校保安大爷猥亵,随后,女生父亲将保安大爷打了一顿,学校又

律安说法 2025-07-31 17:13:55

安徽,高一女生报警称被学校保安大爷猥亵,随后,女生父亲将保安大爷打了一顿,学校又将保安大爷开除。事后,警方还大爷清白。大爷难以释怀,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恢复自己的工作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5000元。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70岁的陈大爷曾是一高中的保安。 2022年9月22日晚上,学校里的一名高一女生小花(化名)报警称在学校里被陈大爷猥亵。 小花报警的同时,还给自己的父亲打了电话。 小花的父亲接了电话后,当即赶到学校,将陈大爷打了一顿,导致陈大爷受伤住院。 隔天,学校便又以违反学校门卫管理规章制度为由,将陈大爷辞退。 转眼1个多月过去了,警方调查后,认为陈大爷猥亵小花的违法事实不成立,对陈大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想到学校在案件未查明的情况下便公开开除自己,致使周围同事及邻居对自己议论纷纷,陈大爷难以释怀,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恢复自己的工作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5000元。 法庭上,陈大爷讲述了上述经过,并称,学校的行为导致当地周围的群众对自己的评价降低,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活,造成自己身心受损,精神遭受极大的痛苦。 面对陈大爷的控诉,学校辩称,陈大爷系退休人员,学校与陈大爷之间系劳务关系,且未签订书面合同,对于辞退的条件并未进行任何的约定,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同时表示,陈大爷在工作期间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故而引发纠纷,学校辞退陈大爷也有事实依据。陈大爷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依据。 法院查明2022年9月22日晚上小花称在学校里被学校的保安陈大爷猥亵,次日学校以违反学校规定将陈大爷开除。警方对于小花的报警查证后,认为陈大爷不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对陈大爷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等事实。 该怎么判呢?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大大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律责任。 而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无须成为用工单位的成员,双方之间仅仅只是合同关系,受合同的约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到本案,由于陈大爷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与学校之间确实属于存在劳务关系。学校将陈大爷辞退,是用人单位行使自主管理权的行为。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陈大爷认为学校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而由于陈大爷并无证据证明学校违约的相关证据。法院最终认为陈大爷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陈大爷所提供的证据,也不能充分有效证明学校在辞退过程中实施了足以导致自身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的行为,亦未举证证明学校的辞退行为与自身社会评价降低有关联。 综上,最终驳回了陈大爷的全部诉请。 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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