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和妻子分居后,由保姆照顾了17年。男子想将自己名下的4000万财产留给保姆,并立下了遗嘱。随后,他起诉离婚,但在这期间男子去世。保姆原本以为遗嘱会生效,结果法院判决遗嘱无效,财产归妻子所有。 据河南民生频道7月11日报道,刘某和妻子年轻时矛盾不断,但为了共同养育三个儿子、两个女儿,一直没有闹离婚。 年纪大了之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刘某孤苦无依,便请了保姆。因为刘某经济条件好,给的工资高,保姆对刘某体贴入微,照顾得非常好,久而久之,两人产生了感情,开始了同居生活,一晃眼,17年过去了。 刘某年纪越来越大,想到与自己同甘共苦17年的保姆,就想给她留下名分和财产,于是向妻子提出离婚。工作人员看到夫妻俩年岁已高,觉得没有离婚的必要,便进行调解,没有准许离婚。 刘某见离婚不成,担心自己离世后财产落入前妻手中,于是立下遗嘱,将自己300平米的房子、公司的股权,以及价值4000多万的财物,全部留给保姆。 不过,他还是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给保姆一个名分,便又起诉离婚。然而,正在审理期间,刘某去世了。 保姆悲痛万分,处理完刘某的后事之后,拿着遗嘱想要继承刘某的财产。但刘某的妻子不答应了,觉得自己还没和刘某离婚,这些财产自然应该归自己所有,怎么能归保姆呢?于是直接起诉了保姆。 在一审判决时,法院认定保姆和刘某相处了17年,虽然刘某在未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与保姆相处有悖公序良俗,但是他的赠予行为属于其遗愿,因此判决遗嘱有效。 刘某的妻子对此不服,觉得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不应该得到法律支持,于是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认为,保姆明知刘某有配偶,还和他共同生活,违背了公序良俗,并且接受了刘某的赠与,她的行为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所以判决遗嘱无效,财产归妻子所有。 网友们对此看法不一。有人觉得,17年的陪伴难道还说明不了问题吗?如果妻子对刘某有情,他也不至于这17年被妻子不管不顾,刘某去世前的遗愿,肯定是想把财产给保姆,应该判决遗嘱有效才对。 当然,也有人说,如果保姆三观正,就不会在刘某有配偶的情况下和他不清不楚。即使两人心意相通,刘某也可以提高保姆的生活待遇,让保姆拿到她应得的部分。 或者要想保住保姆的权益,刘某也可以提前和妻子离婚,争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然后再写下遗嘱,将财产留给保姆,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一、男子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该案例中,男子与保姆同居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男子对夫妻共同财产单独处分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二审法院认为该遗嘱既违反婚姻法剥夺配偶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和继承权,又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判决遗嘱无效。 若男子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处分的是个人合法财产,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无效情形,遗嘱应属有效。 二、妻子对该4000万财产是否有全部的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该4000万财产若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分割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另一半才是男子的遗产。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等)共同继承男子的遗产,并非能全部继承这4000万财产。 三、保姆照顾男子17年,从法律角度能否获得一定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保姆照顾男子长达17年,从这一法律条款看,保姆虽不能依据无效遗嘱继承财产,但可向法院主张其对男子扶养较多,请求分给适当遗产作为补偿,法院会综合具体情况判定是否给予以及给予多少补偿。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河南民生频道2025年7月11日报道。
浙江宁波,男子离婚后结识了一名已婚女子,他明知对方和丈夫只是分居状态,依然发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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