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在健身时发出了声音,店长就让他小声一点,并且还说别人因为他的声音都退卡了。男子觉得自己并没有过错,健身哪能不发出声音呢?认为店长是有意拿其他顾客来压自己,因此不满对方的言辞。最后,对方停了他的卡,并将他的信息删除,导致他无法正常进入。 据1818黄金眼7月10日报道,赵女士和老公都非常喜欢健身,注重身材管理,所以在小区外的健身房办了卡,两人都会定时去健身。 当天,赵女士的老公先去健身房,赵女士后去。她到了之后,发现老公气呼呼的,还说不想再在这里练了,要回家。 赵女士看着老公,百思不得其解,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公没好气地说:“店长说我健身的时候发出声音影响了其他人,还有人因为我退卡了,我不服气。哪个健身的不发出点声音呢?这很正常,说明大家很投入,凭什么说影响别人呢?” 而且老公觉得,店长说别人因为他退卡肯定是胡说的。“我让他拿出证据,他又拿不出来,怎么能这样污蔑我呢?” 赵女士想劝劝老公:“如果觉得声音太大了,以后收敛一点就行了,何必闹僵呢?再说这家店离家最近,如果不在这儿练了,多可惜啊,跑去远一点的地方,来回也不方便。” 老公却表示:“这样的店家不来也罢,我让他把我的会员卡停了,退钱。” 赵女士觉得这也太夸张了,有什么事情互相沟通一下就好,可老公说:“我已经被这家店拉黑了,以后都进不了这家店,我还来干嘛?我还舔着脸来干嘛?现在就要求他们把钱退给我。” 赵女士这时候也来了气:“有问题沟通就行了,为啥要直接把老公的卡停了呢?为什么还把他的信息给取消了呢?”她一查询,发现自己的信息也被取消了。赵女士不答应了:“我老公和你们有矛盾,我和你们可没矛盾,为什么把我的信息也取消了呢?”她认为对方肯定是意气用事,一定要讨要说法。 后来,店长看到赵女士气势汹汹地找他,赶紧将赵女士的信息恢复了,也就是说,老公进不来,赵女士还是可以进去的。 虽然赵女士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但她认为自己的老公也没有做错,“为什么平白无故就把他移出会员呢?这种做法完全不符合常理,对消费者造成了影响。”于是她直接找来了1818黄金眼讨要说法。 最后,记者联系店长,对方不在,电话沟通时,店长说:“别找我,我作为一个店长也没有发言权。至于对她老公消除信息、停卡,也是经过上面领导同意的。” 既然是领导同意的,记者就找到了该区域的管事人员,对方表示事情正在跟进当中。不过,他认为赵女士所说的健身时发出声音应该是正常的,就像我们游泳、打球时,一兴奋产生了多巴胺,就会发出一定的声音。 不过他们接下来还会进行核实取证,尽可能保证赵女士老公的权益,并且表示赵女士老公的会员卡并没有停,信息也没有消除,完全可以照常进入健身房。 赵女士看到管事人员是个讲理的人,于是谈到了自己之前对健身房的不满之处,就是对方答应的福利没有兑现。 最后,管事人员表示,200元的大礼包已经给到了赵女士,希望今后有什么事情多沟通、多商量,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情让消费者和店家处于紧绷状态,毕竟顾客来这里是为了放松心情、锻炼身体的,他们也会因此提高服务质量。 不过对于声音过大的情况,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因此在后续对员工的培训以及该事情的处理方面,会给出一整套专业的话术和处理方案,让顾客既能理解店家的提醒,也能适当调整自己的音量。 网友们看到后也众说纷纭,有的说:“运动的时候发出声音很正常,说明很投入,本来有这些声音才能激发在场的人更卖力地运动。” 但也有人觉得:“你觉得好不一定别人觉得好,有的人听到这样的声音反而会觉得尴尬,所以还是尽量保持安静一点好。” 一、店长称顾客健身发声致他人退卡,是否构成污蔑?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店长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有人因该顾客健身发声而退卡,却向顾客声称此事,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损害了顾客的名誉,有污蔑的嫌疑。但顾客若要追究,需要收集如对话录音、在场证人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店长的言论缺乏事实依据。 二、健身房直接停卡并拉黑顾客信息,是否合法?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顾客办卡后,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在顾客没有违反合同主要约定的情况下,健身房无权擅自停卡和拉黑顾客信息,这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享受服务的权利。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2025年7月10日报道。
杭州,男子在健身时发出了声音,店长就让他小声一点,并且还说别人因为他的声音都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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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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