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 信源:光明网 三十年前,陈老太还只是个三十出头的女人。那年,她下定决心和丈夫离了婚。 婚姻早已名存实亡,丈夫酗酒、家暴,婆家对她颐指气使,她日日小心翼翼地活着,心早已死了。 可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冷冰冰的法院门口,拿到那纸判决书时,她的手还是在发抖。那个年代,女人离婚就像犯了罪,尤其是在小地方,街坊邻居看她的眼神里尽是嘲讽和鄙夷。 最让她心痛的,是女儿小刘。她才六岁,刚学会扎辫子,软软地喊她“妈妈”。陈老太想带着她一起走,可前夫一家死活不同意。 婆婆站在院子门口骂她:“你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净身出户还想带走孩子?做梦去吧!”陈老太无依无靠,没有房子、没有收入,更没有任何法律意识的她根本争不过男方家。 在那样的年代,离婚女人就是“不要脸”的代名词,连娘家人都劝她:“你都离了,就别再闹了。” 陈老太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被抱进屋里,她追上去想看一眼,小刘哭着喊她“妈妈”,却被婆婆一把推开:“你以后都别想见她!” 自那以后,陈老太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她去找过几次小刘,可每次都被骂被赶。 时间久了,她怕再去会连累孩子,怕孩子在那样的家庭里活得更难。于是她忍了,把思念埋在心底。 30年后陈老太住院的那段时间,病情反复,医生说是晚期肝癌,能活几个月都是奇迹。床边只有一个人守着——她的老伴田某。 病床上的陈老太,总是反复念叨着一个名字:“小刘……你去帮我打个电话吧,我想见她……就一眼。” 田某点头,每天都打电话,每天都被拒绝。 “小刘现在身子不方便,怀孕了,正等着生娃呢,不合适来回跑。”电话那头,小刘的丈夫语气不耐。 “那能不能让我和小刘说几句?” “她在睡觉,医生让多休息,别打扰她了。”说完,电话被挂断。 陈老太听完,沉默了许久。再之后,她就陷入昏迷,一句“我想看看小刘”还没来得及说完,就沉沉睡去,直到心电监护仪归于一线。 火化那天,田某穿着黑色布衣站在骨灰盒前,四下张望,始终没有见到那个他亲手拨了无数次电话,亲口一遍遍转达“妈妈想见你”的小刘。 她没来,甚至连一个花圈都没有送。 邻居们议论纷纷:“哎,毕竟是亲妈啊,怎么也该来送一程吧……” “唉,那女婿也是真够狠的,听说前几年陈老太还偷偷给小刘寄过两万块钱,小刘都没回个电话。” 一切尘埃落定后,田某收拾好屋子,整理好陈老太的遗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继承陈老太在那套房产中属于她的份额——也就是50%。 就在法院受理此案不到一个月,一纸声明打破了这份沉寂——陈老太的女儿小刘,突然出现,提出异议。 她说:“我是陈老太的亲生女儿,依法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既然母亲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她的那50%房产份额应由我继承一半,也就是25%。” 这一句话,如石入水,激起波澜无数。 田某气得手抖:“她走了你没来,人也没看一眼,现在倒记得争房子了?” 随即田某提供了他和陈老太共同出资的房产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水电物业缴费记录、以及两人日常生活的照片和邻居的证言。 他说:“我们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她生病我照顾,她去世我料理后事。她的全部财产,都是我们共同打拼出来的。” 法官点头,却不得不摇头:“可惜,她没有立遗嘱。” 舆论开始发酵,邻居纷纷议论: “她不是连葬礼都没参加吗?” “怀孕是借口吧?孩子都满月一年了也没来,真冷心。” “可是说到底,那是她亲妈……法律上她说得也没错。” 判决的那一天,田某坐在法院走廊长椅上,手里握着陈老太的遗像。他眼睛布满红血丝,一夜未眠。 法院最终判决:陈老太未立遗嘱,其名下50%房屋产权份额按法定继承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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