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经常去驿站取快递,动起了歪心思。一天,在去取快递的时候,她明明取了5个

星辰看看社会 2025-05-25 14:49:18

厦门,女子经常去驿站取快递,动起了歪心思。一天,在去取快递的时候,她明明取了5个快递,却只扫了4个快递码,回到家后,打开漏扫的快递,并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随便再拿个破旧的东西放里,以次充好,回头再偷偷将放回驿站。

接着再拒签快递,一番暗箱操作后,第一次薅羊毛获得成功。女子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之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干了好几次白嫖的勾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女子的行为最终被快递公司抓包,快递公司也不手软,直接报了警,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判了。

据光明网,5月25日报道,近日,集美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这样的案例,女子陈某漏扫快递,被法院判,引发关注。

陈某平日里经常网购,能在网上买的,她从不会去实体店去买,她觉得这样即方便,价格也能比实体店便宜一些。

在一次次往返驿站取件的过程中,陈某敏锐察觉到快递公司管理存在疏漏,驿站工作人员核对不够严谨,未取件商品的物流状态更新滞后。

这个发现让她心生一计,她想利用这个漏洞,神不知鬼不觉地白嫖快递。

一个精心设计的"掉包退款"计划,就这样在她脑海中渐渐成型。

2023年3月,陈某在网上一口气下单了5样商品,其中便包括在淘宝选购的两枚戒指。

当物流信息显示5件快递都已经送至驿站时,她才前往驿站去取,她在驿站成功找到自己的5件快递后,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将其中装有戒指的快递,裹在其它4个快递中间。

然后,在工作人员那将4个快递进行扫码,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了未扫码的戒指包裹。

回到家,她取出价值660元的两枚戒指,又将自己不值钱的旧戒指放入快递中,将包裹打包后,又趁着驿站工作人员不注意,将掉包计后的包裹悄悄放回原处。

随后,再向快递公司拒收快递,并向淘宝商家申请退款,一波操作看似合情合理。

自然不会引起商家的怀疑,因陈某网购信用良好,她申请的退款即刻到账。

陈某第一次白嫖成功后,尝到了甜头,一发不可收拾,在此后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她就在购物平台上,又先后购买了3枚戒指、4块智能手表。

然后,用相同手段,暗箱操作,成功将2枚戒指和3块华为表白嫖成功,神不知鬼不觉的收入囊中。

然而,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陈某的行为被快递公司抓包后,直接报了警。

不知道陈某是太天真了,还是认为民警好骗 ,案发后面对警方的追缴,她竟在网上购买在网上购买山寨品,试图蒙混过关。

被经民警识破,她最终交代已将被盗物品转赠他人。

随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陈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即便单次盗窃的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由于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依然构成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虽然陈某单次盗窃财物价值未达一千元的“数额较大”标准,但该解释第三条同时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陈某在短时间内多次盗窃,符合“多次盗窃”的情形,依法应以盗窃罪论处。

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诚心悔过,赔偿了快递公司的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信源—《光明网》-202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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