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二十几年,既不给钱又不给情,女子三次起诉离婚,直到2021年才成功脱困,获赔经济补偿8万元。
1995年,刘某某(女)与康某某(男)结婚,次年生下一子。
1999年,孩子三岁时,康某某外出务工,从此就常年不回家。经济上,两人独立。
说是独立,其实也就是外出挣钱的康某某不给家里生活费,不负担家庭开销。而留在老家抚养孩子、照顾公婆的刘某某,靠着为他人裁剪衣服维持生计。
经济上不管家里,情感关怀更是没有,妥妥的丧偶式婚姻。
刘某某养孩子是出于为人母的责任,照顾康某某的父母纯粹就是大义了!嫁个男人,非但不跟自己一起撑起家庭责任,还要多一对父母照顾,这不是一般人能够接受的。
期间,刘某某两次起诉离婚,都被法院驳回。
这一点,相当想不通,法院是凭什么不同意刘某某起诉离婚的呢?是怕离了婚孩子没人养?还是怕康某某的父母没人照顾?或是康某某一方不放孩子的抚养权?
直到2021年9月,经历了22年丧偶式婚姻后,刘某某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做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十几年的青春就这样消耗了,刘某某提出了要求康某某补偿多年来的保姆费、青春损失费,以及孩子的生活费、营养费、学费、学杂费等。
但因为法律要求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某某没有举证,所以一审二审中都驳回了她的经济赔偿要求。
直到两人已经成年的儿子作证,自己是跟随母亲生活的,生活、上学等所有费用都是母亲承担。
而且,康某某自己也承认,自己外出务工的这些年很少给予家庭经济支持。康某某于2023年退休,每月有3300元的退休金,完全有能力提供补偿。
荆门中院判决:酌定以每月500元为基数,计算约13年,由康某某给予刘某某经济补偿80000元。
这个案子看的真是堵的慌,从1995年结婚,到2021年离婚,26年的婚姻,回不来的青春、丧偶式的生活,没把刘女士逼疯,真是万幸!
真是不知道康某某上辈子是被亏欠了什么,今生不养老不养小,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花。明明应该是家庭顶梁柱,却活的像个单身王老五。潇洒了一辈子,退休了有退休金,还有儿子。
唯独那个被耗尽了青春的女人,操劳了一辈子,费尽周折才获得区区8万元赔偿,难道她二十几年的付出只值8万元吗?
近60岁的年龄,刘某某才终于从那个困了自己一辈子的牢笼中解脱。期待在未来的岁月里,她能真正为自己而活,不枉自己来了这世间一趟。
往事如烟,虽然已是近黄昏,但是夕阳也是无限好,在有限的生命力活出无限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