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牌怎么成了未悬挂车牌?”浙江宁波,保时捷弯道超车撞倒摩托车,司机下车后竟无视

闻花听叶 2025-05-06 12:51:51

“换牌怎么成了未悬挂车牌?”浙江宁波,保时捷弯道超车撞倒摩托车,司机下车后竟无视伤者,第一时间更换车牌,引发热议。当地警方通报,保时捷车主未悬挂车牌、违法超车酿成事故,已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网友再次炸锅:“换牌怎么成了未悬挂车牌?”(来源:百姓关注等)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评价保时捷车主的行为呢? 1、未悬挂车牌,还是更换车牌,两者性质是否相同? 我们都知道车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一辆车只能有一个车牌,车辆上路必须悬挂号牌,未悬挂车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未经法定变更程序,车主是不能随意更换车牌的。车主在使用车辆过程中随意更换车牌,往往涉嫌伪造、变造号牌,或者使用他人的号牌,即我们常说的“套牌”。 未悬挂车牌和伪造、变造号牌,或者使用他人的号牌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90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95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96条则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3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5000元罚款。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伪造是指完全制造出一个虚假的事物,从无到有;变造是在原有的真实事物上进行改动。但两者的前提都是要求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本案中,从网传视频可以看到,涉事保时捷车主在事故发生前悬挂的是黄底黑字车牌,而黄底黑字车牌是指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城市公交汽车、中型货车、大中型货车、挂车、教练车、普通摩托车、低速车、未定型的新车等车型。一般的小轿车是不能悬挂黄底黑字车牌的,故而即便保时捷车主悬挂了“假号牌”也达不到以假乱真的程度。 或许也正是因此,明明保时捷车主原本悬挂了车牌,当地警方认为保时捷车主未悬挂车牌。 2、保时捷车主的行为是否属于危险驾驶?又面临怎样的责任? 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是赔钱就算了。 《刑法》第133条之一第1款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中,这里的追逐竞驶可能是二人以上出于意思联络或者根据当时的情境而实施,也可能是单个人实施。 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具体到本案,保时捷车主不管是未悬挂车牌、还是使用了“假”车牌,均系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先,而后又随意弯道超车,酿成事故,造成他人受伤,都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除了赔钱还将面临刑事追责。 3、最后,保时捷车主未悬挂车牌、超车的背后的目的无外乎是寻求刺激。而其事后更换车牌的行为,虽然是想逃避责任,但也说明了其不想悲剧的发生。 其案件也再次提醒大家,文明守法出行!切莫因为一时侥幸,害人害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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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燕赤龙

燕赤龙

3
2025-05-06 13:53

套牌或者伪造标准车牌的话那是变造号牌,但是挂个国内不承认的号牌可不就按未悬挂号牌处理么...法律上来说确实没问题[抠鼻]

燕赤龙

燕赤龙

2
2025-05-06 14:26

套牌或者伪造标准车牌的话那是变造号牌,但是挂个国内不承认的号牌应该就是按未悬挂号牌处理...法律上来说确实没问题

幸福之星

幸福之星

2
2025-05-06 13:48

看看,行驶证呗,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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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花听叶

闻花听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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