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年收入40多万的女子,买了一套千万豪宅,需要贷款883万,然而开年收入证明时,信贷员要她开一个年收入90万的证明,女子开不出来,于是要求退房退钱,但是遭到了拒绝,女子找到了调解员,她表示:她是有存款的,还有一套价值2800万的房子,她后面是可以全额付清的,但是现在开不出证明,她要退钱。
(来源:1818黄金眼)
宋女士可孝顺了,她一直想给妈妈买一套大房子,让妈妈过上好日子,终于她看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豪宅,非常适合妈妈住,她决定买下来。
不过她手上的钱不是很多,首付倒是够了,但是还得贷款,因为这套房子上千万,首付就要156万,车位定金都要10万。
即使这套房子价钱这么贵,但宋女士毫不在意,看中了就出手了,爽快地付了首付,还定了车位,她已经准备好每个月还37,000元的房款。
可是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她却遇到了麻烦,她的年收入只有40多万,可信贷员跟她说,年收入90万才可以办这个贷款。
听到这个要求,宋女士愣住了,以她的收入是不可以开这个证明的。
这可怎么办呢,她又不想开假证明,因为一开就有可能出风险,到时候她承担不起,毕竟她要还的贷款有883万那么多。
她赶紧向借贷员解释道,她是有存款的,可以用存款还,等过两年她可以卖掉另外一套房子。
那一套房子价值2800多万,到时候她直接可以全款付清这一套房子的房款。
但是信贷员只要证明,没有证明,他无法将款借给宋女士。
宋女士没招了,办不了证明,贷不了款,她就买不了房,这是她实实在在遇到的问题。
她只能和卖房的人协商,解约合同,但是遭到了拒绝。
宋女士一看两边都走不通,自己又无法借883万那么多的钱,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她找来了调解员,希望调解员能够帮忙,让她解除买房合同。
宋女士表示,她买房是有能力还房款的,只是无法开具收入证明,所以才无法贷到款,无法进行每个月的还款,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买这套房子压力实在太大了,因为她无法一下子拿出883万。
他们一起找到了卖房对接的人,可这个人连理都不理宋女士,宋女士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显然宋女士就是想解约买房合同,但又不想付违约金,所以找来了调解员。
具体到实际当中,宋女士已经付了首付,并且签了协议,还定了车位,她已经和卖房方构成了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只要签订了买房协议,如果宋女士想解约,那么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现在宋女士给出的理由是,她的年收入证明办不了,所以贷不了款,那么这个算不算不可抗力因素呢?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宋女士确实面临着不能开证明的问题,如果开不了证明她就无法还款,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她既然签了协议,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你认为宋女士开不了证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吗?(来源:1818黄金眼—2025.01.13—选购千万豪宅贷款883万)
noodle19880404
明显不属于不可抗力
康宝爸
可以抵押那套2800的房子
duyongkai
没钱就不学人充阔气,搞什么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