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女子花了4万多买了一件羽绒服,可是仅仅穿了4天就起毛球了,事发后,女

午夜游民 2025-01-13 12:31:59

浙江台州,一女子花了4万多买了一件羽绒服,可是仅仅穿了4天就起毛球了,事发后,女子怀疑是衣服质量问题,于是便找到门店质问,结果门店的回应让女子无法接受。

洪女士很喜欢一个奢侈品牌,而且也非常认可,但是因为当地没有这家店,于是就跑去了杭州的这家奢侈品店,买了一件羽绒服,价格是45500元。

结果才穿了4天,洪女士就发现袖口起毛了,如果是几千元自己也就认了,但是因为价格是4万多,洪女士于是找到品牌店询问。

店家看过后认为是正常情况,是正常穿着损耗,可以对这件衣服进行清理,但是,洪女士认为可能是质量问题,于是提出了退货,不过,洪女士表示,钱可以不用退,自己以后再消费的时候抵扣就行。

商场表示,会对双方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

有人说,4万多买一件羽绒服,我一辈子买羽绒服的钱都到不了4万,真的是差距。

还有人说,果然奢侈品牌从来不坑穷人,因为坑不到。

其实,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商品质量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洪女士花费45500元购买羽绒服,与品牌店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品牌店作为卖方,有义务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若羽绒服在正常穿着4天就出现起毛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消费者对于该价格商品应有的质量预期,品牌店的行为可能构成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品牌店在销售羽绒服时,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当洪女士提出质量质疑时,品牌店仅以正常损耗为由拒绝退货,这种做法可能侵害了洪女士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再者,关于退货的诉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在本事件中,洪女士购买羽绒服仅4天,且认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她提出退货的要求是必须要符合上述情形的。

其实,起球到底正不正常,按照一般正常消费者的思维,如果是几十元、几百元的衣服起球也就算了,成千上万的衣服起球,显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花了这么多钱,却感觉衣服有些不值。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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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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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00:18

顺便查查是不是卖的假货

午夜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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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看一些八卦,多看一些世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