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物业和业主有矛盾,一些人不愿交物业费,没想到,当地住建局竟然发文件,要求公

豌豆大说法 2024-12-27 14:00:12

贵州,物业和业主有矛盾,一些人不愿交物业费,没想到,当地住建局竟然发文件,要求公职人员不能拖欠物业费,如有这种情况会被上报,居民不乐意了:怎么不考虑收不到物业费的原因? 12月24日,一文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催促公职人员交物业费,如果到2025年1月还不补缴,会上报到单位。 这个文件涵盖了不少小区,有些居民看到后,也有些疑惑,也有一些居民匆匆补缴。 原来,小区居民缴纳物业费不积极,很多人连续两三年不交,这给物业公司造成了经济压力,有些员工甚至开不下工资了。 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去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这才发布了这样一条通知。 有些居民对缴物业费的事,还是很抗拒,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好的服务,就有理由拒绝缴纳。 但这对物业来说,也是一种恶性循环,不缴纳物业费,也会影响到内部的运转,小区内需要维修、更换等,还有日常的卫生维护、安全检查,都需要费用来维持。 不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只能是越来越差的服务,当物业人员连工资都发不下去了,这样下去只能加剧矛盾。 和物业之间有问题,就该去解决,双方互相僵持,只能两败俱伤,在这个问题上,但问题变得严重后,确实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进行管理。 但对于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也该适当的解决。 有网友表示,为啥不说物业有没有项收费就收到呢?物业的服务和管理有没有到位? 还有人表示,有的人是看别人不交,自己也不交。 还有人认为这个文件没毛病,如果公职人员因无物业费的事被起诉,也会影响到工作,他们有必要出手管理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住建局发布文件督促公职人员按时缴纳物业费,这反映了对于合同履行的重视,当业主入住小区并接受物业服务时,实际上已经默认接受了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包括定期缴纳物业费用。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并且一旦达成协议,双方都必须按照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结合本案例来看,一些居民以服务质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完全站得住脚。 除非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比如长期不提供基本服务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否则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逃避支付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强调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有责任保证各项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这其中就包含了物业管理服务。 如果大量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转,最终影响到整个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住建局采取行动来解决这一问题,不仅是为了维护个别企业的权益,更是为了保障全体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具体到本案例中,住建局通过下发文件要求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旨在树立榜样作用,带动其他居民积极履行缴费义务。 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政府机关的社会责任感,也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居住环境。 但是居民从感情上来说,还是无法接受这一规定,这种方式虽然表达了他们的情绪,但实际上可能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来源:正在新闻2024年12月26日关于《公务员欠物业费将被上报纪委,城建局:有些人故意拖欠》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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