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一女子和男子恋爱同居,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却只登记在女子一人

鲁滨逊每日日记 2024-12-04 10:07:29

2020年,山东一女子和男子恋爱同居,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却只登记在女子一人名下。女子之后又拿着男子的工资卡去买了一个停车位,可两人多年都没有登记结婚。5年后,两人各奔东西,男子要求分得一半的财产,可女子却说:想得美,这都是我单独所有的财产,跟你无关。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傍晚,王军独自走在街头,心中百感交集。他与相恋多年的女友张倩刚刚分手,这段感情最终以不欢而散收场。 回想起两人初识的场景,王军心中仍有一丝甜蜜。2015年春天,在朋友的聚会上,王军第一次见到了张倩。她美丽大方,性格开朗,给王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热恋中的情侣总是对未来充满憧憬。2015年秋天,王军和张倩决定在济南购置一套房产,共同组建一个温暖的家。经过一番挑选,他们最终买下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子。由于当时张倩名下没有房产,为了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两人商量后决定将房子登记在张倩一人名下。 房子的首付是王军支付的,共计94900元。之后,王军又承担了大部分的还贷责任,从2015年11月到2017年9月,他共还贷53280元。 房子买下后,王军和张倩便开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2017年,两人拿出积蓄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装修期间,王军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了张倩打理,由她负责日常开销和装修费用的支付。 然而,爱情的甜蜜终有褪去的一天。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军和张倩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性格上的差异、生活习惯的不同,以及对未来规划的种种分歧,让两人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张。 2017年12月,张倩提出要买一个车位,方便停车。王军虽然觉得有些奢侈,但考虑到张倩每天开车上下班,便同意了她的提议。当时,王军的工资卡仍在张倩手里,于是张倩便用他的工资卡支付了车位的费用,并将车位登记在了自己名下。 车位的购买并没有缓解两人之间的矛盾,反而成为了他们争吵的导火索。王军开始对张倩花钱大手大脚感到不满,而张倩则认为王军太过小气,不懂得享受生活。 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矛盾也愈演愈烈。最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王军和张倩决定分手。 分手后的日子,王军感到无比失落和迷茫。他搬出了曾经和张倩共同居住的房子,独自一人租住在一间简陋的公寓里。 生活的艰难并没有让王军忘记他和张倩之间尚未解决的财产问题。当初买房和买车位的费用,大部分都是他出的,如今两人分手了,他理应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于是,王军联系了张倩,希望能够就房产和车位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然而,张倩的态度却出乎他的意料。张倩认为,房子和车位都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王军无权分割。 王军对此感到愤怒和不解。他认为自己当初支付首付和还贷,以及将工资卡交给张倩打理,都是为了两人共同的生活。如今张倩却想独占财产,这让他无法接受。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军决定将张倩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王军出示了当初支付首付和还贷的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装修期间将工资卡交给张倩的证据。他表示,自己和张倩在同居期间财产混用,收入和支出都是共同承担的,因此房产和车位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张倩则辩称,房子和车位都登记在自己名下,且王军当初支付首付和还贷的行为是自愿赠与,不应视为共同财产。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 法院判决房产和车位属于王军和张倩的共同财产,双方等额享有份额。由于房产和车位一直由张倩居住和使用,法院判决房屋和车位归张倩所有,张倩需支付王军房屋折价款363980元和车位折价款4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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