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来了!”福建闽侯,多名城管身穿制服,在执法期间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没有牌照,与摊贩发生争执时,骂人、竖中指,结果悲剧了!(来源:新京报等)
网传视频显示,多名城管身穿制服,在执法期间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没有牌照,被一名女子拍摄时,大喊“我不是你爹!别拍我!”
另一段视频显示,多名城管将一名女摊贩围住,其中一名年轻城管与女摊贩发生争执,说道:“你这也摆那也摆,你丫是乞丐吗,这也能摆吗?”
女摊贩表示很多人都在摆,该城管说“都走了”,其他城管随后七嘴八舌,附和着“都走了、哪里敢”! 女摊贩一方又指着马路对面说道:“你看前面那个灯都还亮着呢!”“他走我也走!”
其中一名胖胖的城管质问女摊贩:“是不是真的?”随后带着数名城管走向马路对面。
女摊贩一方并未停止拍摄,并将镜头朝向前述年轻城管,年轻城管闪躲未果,背过身,说道:“拍什么!”见女摊贩一方说道:“你这么好看,我要拍喽!”随后后仰、扭动着身子,一副潇洒、无所谓的样子离开。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电动车哪里来的?”“终于知道街上的小混混为什么少了!”“执法者违法,何以执法!”“这位大姐真勇敢,必须支持这位大姐,为大姐点赞!”
目前,当地官方也关注到此事,并作出回应,称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对相关无牌电动车进行扣留,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人员进行处罚教育,县政府已对言语不当的工作人员进行辞退处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也没有特权!
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执法者也不行!
执法者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肩头扛着天平,理应当比普通老百姓更加知法、敬法、守法,理应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努力捍卫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坚守纪律和法律底线。
具体到本案,涉事城管驾驶无牌电动车、不戴头盔也就罢了,在执法过程中,还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辱骂摊贩,无疑是“特权”思想在作怪,严重损害了自身及单位的形象!
2、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执法者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执法者违法,不仅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还将面临来自组织的处分!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具有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等情形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具体到本案,也正是如此,涉事执法人员不仅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还被其所在的单位开除。
3、最后,女摊贩爆出涉事城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后,涉事城管人员受到了上级的严肃处理,既在情理之中,也让人拍手称快!点赞!
这不仅让人真切地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真实写照。
也再次提醒广大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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