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着急用钱,以190万把房子卖给租客,租客觉得太贵就拒绝了,之后女子以170万价格卖给了别人,不料租客竟然把女子告上法庭,索赔20万。女子懵了:我卖的应该是自己的房子吧? 彭女士最近面临经济压力,急需用钱,心中决定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出售,这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位置优越,周围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租客小陆一直在这里居住,关系也不错。 根据规定,彭女士在卖房子之前要首先询问小陆是否有意愿购买这套房子,于是趁着一个休息日,彭女士决定与小陆面对面谈一谈。 她敲了敲门,做在客厅的沙发上问道:“小陆,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我在考虑出售,想问问你有没有意愿购买。” 小陆面露犹豫,心中其实对这套房子有些兴趣,于是就询问彭女士打算以多少钱卖出,彭女士表示:190万。 面对这样高的价格,小陆不免的有些犹豫,但是也没有拒绝,于是就说自己多考虑考虑。 彭女士心中一紧,想着自己急需资金,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几天后,她开始主动寻找其他买家。 经过几周的奔波,彭女士终于找到了一位潜在买家,经过多次沟通与议价,最终以170万元的价格成交。 她心中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解决眼前的经济困境,以为自己的问题迎刃而解,没过多久,小陆得知房子以低于之前报价的价格售出,心中不免感到不满。 小陆虽然没有在彭女士询问时明确表示想要购买,但他心中一直对这套房子抱有希望,得知房子已经成交,他的内心充满了懊悔和愤怒,觉得自己错失了一个机会。 他开始琢磨自己的权益,认为彭女士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最终决定采取法律行动。 于是,小陆找到律师,向彭女士提出了一纸诉状,控诉她侵犯了他的优先购买权,要求赔偿20万元。 彭女士接到传票时,惊讶又无奈,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她心中虽然感到愤怒,但也有些困惑,毕竟小陆并没有在她询问时明确表示要购买。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彭女士坚持认为自己已经在口头上告知过小陆,并且小陆当时对房子的报价显然表示不满,因此她认为自己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而小陆则坚定地表示,彭女士在房子降价后没有及时通知他,让他错失了购买的机会,认为这对他造成了经济损失,理应得到赔偿。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彭女士拿出了与小陆的聊天记录,证明自己曾提到过出售房子的事情,但并没有具体细化价格。 小陆则强调,彭女士没有在价格变动后及时通知他,导致他失去了购买的机会,给他带来了经济损失。 经过几次庭审,双方的争论愈演愈烈,彭女士虽然心中有些不安,但她坚信自己并未违规。她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否在某些方面处理不当,而小陆则越发坚定自己权益受到侵犯。 最终,法官决定进行调解,试图帮助双方找到一个平衡点。
信息来源:爱沂南《浙江女子以190万把房子卖给租客,租客觉得太贵拒绝,随后女子找别人170万成交,租客起诉女子,要求赔偿20万》2024年9月6日(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