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有风险,见面不容易!”河北高邑,一男子为了见到网上认识的女朋友,深夜打车前

滨培看法 2024-10-06 23:27:31

“网恋有风险,见面不容易!”河北高邑,一男子为了见到网上认识的女朋友,深夜打车前往与其见面。没想到对方是有夫之妇,男子深夜翻墙进入其家时,被其丈夫发现。男子被其丈夫制服后,交给派出所。男子最后以非法入侵住宅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了!(案例来源:高邑人民法院) 男子张某是某村村民,今年30岁,#法律知识分享?# 沉迷于网络游戏,至今未婚。 一次其在打游戏过程中,认识了女网友冯某,两人经常组队打游戏,并且还在游戏中结为夫妻。游戏之外,两人经常为了聊天,感觉十分投缘,于是成为了网上男女朋友。张某每逢各种节日都会为冯某转账,表达自己的爱意,冯某欣然接受。 随着张某的不断询问,冯某告知了她的家庭住址。张某得知后十分的高兴,原来冯某家就在邻县,和他相距不足百里。 2023年1月3日23时许,张某喝酒后与冯某打电话表达相思之苦。冯某开玩笑的表示,你可以现在就来。谁知道,张某信以为真独自乘坐出租车前往冯某所居住××镇××村家中。 张某到达后,已经是深夜1点多,其敲门后无人答应。张某随即从院子南墙踩着砖头翻过院墙,通过东配房房顶来到二楼,从二楼东侧门进入家中。 谁知到,刚走到二楼楼梯处被冯某丈夫赵某发现,张某内心害怕遂原路翻墙逃跑,被赵某及家人追上并控制。 随后,赵某报警,派出所来人将其带回调查。经过调查,警方认为张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于是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指控张某犯罪的张某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相关的书证材料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张某、未经许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拘役五个月。 而张某也是十分后悔,他是狐狸没抓到,惹得一身骚!为了让自己摆脱罪名,他提供了与涉案人冯某之间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转账记录,来证明两人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而且是冯某约他,他才深夜到来的!而且他也花重金请律师为其辩护。 其辩护意见是:他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但张某有以下从轻、减轻情节。1、张某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2、张某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公诉机关也认可;3、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辩护人恳请法院对张某量刑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院认为,张某张某未经允许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认罚,因该情节与坦白属重复评价,故对张某的该情节量刑时不再予以从轻考虑。 鉴于张某是初犯,无犯罪前科,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及《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张某张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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