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家长陪餐,家校合作不能沦为“任务甩锅” 所谓“陪餐”,本质是家长以监督者身份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是家校之间基于信任的双向沟通。可闻喜县城西小学的操作,却把“监督”异化成了“代劳”——当家长的角色从“尝一口饭菜是否安全”变成“拿起饭勺打餐、拿起抹布清洁、守着孩子午休”,这哪里是家校共育,分明是学校把本应承担的后勤管理、学生照护责任,悄悄转嫁到了家长身上。 这种“责任甩锅”并非孤例。此前多地曾曝出“家长群里批改作业”“家长轮流到校打扫卫生”“家长需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类打卡任务”等争议,本质都是同一套逻辑:把家校合作简单等同于“家长分担学校工作”,忽视了家长作为教育参与者的核心权责,也模糊了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基本职责。家长有配合学校教育的义务,但这份义务绝不是替学校承担本该由教职工完成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需要家长的支持,但这份支持应当建立在尊重边界、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而非以“为了孩子”为借口,变相增加家长的负担。 闻喜县教体局的通报将问题归咎于“班主任解释有误”,看似给出了整改方向,却未触及深层矛盾:为何学校会默认“陪餐”可以延伸出如此多的附加任务?是否因为学校自身后勤保障能力不足,便想通过“家校共育”的名义让家长补位?如果只是纠正“解释偏差”,却不明确界定陪餐的具体内容、厘清家校双方的责任清单,那么即便这次争议平息,下次仍可能出现“换汤不换药”的新问题——比如把“强制陪餐”改成“变相劝捐”,把“家长打饭”换成“家长义务执勤”。 真正的家校合作,应当是“1+1>2”的协同效应:学校专注于教学管理、校园服务,用专业能力为孩子筑牢成长基础;家长发挥家庭教育优势,配合学校做好习惯培养、情感引导,形成教育合力。而不是一方把责任当“包袱”甩出去,另一方被迫当“接盘侠”。就像陪餐制度,合理的模式应是学校提前公示陪餐流程,明确家长仅需观察饭菜质量、记录反馈问题,所有后勤服务仍由学校工作人员完成;若确需家长协助,也应遵循自愿原则,通过明确的志愿机制而非“捆绑孩子就餐权”的方式推进。 教育从来不是单枪匹马的战斗,但家校并肩前行的前提,是守住各自的责任边界。别让“家校共育”成为学校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别让家长在“为了孩子”的道德绑架下疲于奔命——只有把该归学校的责任还给学校,把该给家长的尊重还给家长,家校合作才能真正走向良性循环,而不是沦为一场充满抱怨的“任务转嫁”。校园餐监管 学校饮食管理
好窒息!怪不得被体罚学生的家长这么崩溃,原来最疼的不是孩子的伤,而是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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