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9月15日,江苏南京,一公司安排员工到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差旅费

风景繁华 2025-09-16 10:45:21

“空手套白狼?”9月15日,江苏南京,一公司安排员工到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差旅费预估计超过了2万元,员工多次提出让公司把差旅费先报了,可均以“无制度规定”为由拒绝了,员工选择不出差,坚持在原工作地点上班,不料,竟被公司算作“旷工”开除,还扣除他1543元提成佣金,气的员工起诉公司,法院判了![舔屏] 事情的起因其实很简单,这位员工接到公司通知,需要去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按照常理,出差产生的机票、住宿等费用应该由公司承担,但当他仔细算了一笔账后发现,往返机票加上一个月的住宿费用,总计需要两万多元。 面对这笔不小的开支,员工多次找领导沟通,希望公司能够先行垫付或报销这些必要的差旅费用,然而,公司的回复始终是同一句话:“公司没有这个制度”。 员工的想法很朴实,既然是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基本的差旅费用不应该让个人承担,他并非拒绝出差,而是希望在合理的前提下完成工作安排,经过反复沟通无果后,这位员工选择继续在南京的原工作岗位正常上班。 公司发现员工没有前往乌鲁木齐后,立即做出了激烈反应,他们认定该员工属于“旷工”行为,不仅将其开除,还扣掉了当月1543元的提成佣金。 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员工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几个关键问题:首先,该员工从未离开工作岗位,一直在原地正常履职,所谓的“旷工”指控根本不成立,其次,公司要求员工自行承担合理的差旅费用,这种做法本身就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 法院的最终判决很明确,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归还被扣除的1543元提成,这个结果让许多关注此案的人感到“解气”。 这起案件给企业管理提供了重要警示,安排工作任务时,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不能通过“没有制度”等借口逃避应尽的义务,试图让员工承担不合理费用的做法,最终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这位南京员工的做法值得学习,在公司拒绝承担差旅费用的情况下,他选择留在原岗位正常工作,既没有违反工作纪律,也为后续的法律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终,法律的判决不仅维护了这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更重申了一个基本原则,在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试图转嫁合理成本的做法都将面临法律后果。   网友热评: “差旅费垫付?这是要员工卖房出差啊!” “两万块够我攒半年了,垫付完报销流程再拖仨月,房贷都得断供!” “南京飞乌鲁木齐机票来回就四五千,住一个月酒店不得七八千?这哪是出差,这是让员工倒贴公司旅游!” “我上家公司让垫办公用品费,最后辞职了钱都没给!” “我们总监也说过'旷工三天自动离职',结果我请年假他装没看见,最后还是劳动仲裁解决的!” “建议公司改名叫'劳动法避坑指南实践基地'” “差旅费属于企业成本,员工垫付就像让顾客先付超市进货钱!” “你遇到过公司让你垫钱出差/采购吗?最后钱要回来没?” 欢迎评论区留言。 信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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