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一男子3年前与邻居大吵一架,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一年后邻居被诊断出脑淤血,多次住院,最终因脑淤血去世,家属认为是之前吵架导致的,找到男子索赔105万,男子果断决绝后被邻居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2023年1月,江苏某法院的传票送到盛某手上时,他正在院子里修补3年前没修完的围墙——这堵墙,正是他与邻居祝某矛盾的起点,也是如今105万索赔案的导火索。 看着传票上“祝某家属诉盛某生命权纠纷”的字样,盛某气得手发抖:“2021年吵的架,2023年人没了,凭什么赖我?” 可随着庭审推进,法院调取的证据和医学鉴定,却让这场看似“离谱”的索赔,逐渐显露出法律层面的公允。 2021年10月2日,盛某找工人修围墙,位置在两家宅基地边界。祝某出门看到后,觉得围墙会挡自家客厅采光,上前阻拦:“你这墙修这么高,我家白天都得开灯,问过我了吗?” 盛某觉得自家地界修墙天经地义,两人从争执变成争吵,声音越来越大。 邻居们回忆,当时祝某气得脸红脖子粗,指着盛某的鼻子骂,突然就捂着头蹲在地上,接着直挺挺倒了下去——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急性脑出血。 经过抢救,祝某脱离了危险,但从此落下了后遗症,左半边身子不利索,还得长期吃降压药。医生当时就跟家属说,祝某本身有10年高血压病史,这次脑出血是“情绪激动诱发的急性发病”。 可祝家没找盛某理论,两家就此断了往来,盛某的围墙也只修了一半就停了工。谁料2022年底,祝某在家中再次突发脑出血,这次抢救无效,2023年元旦当天去世。 祝某家属整理遗物时,翻出了第一次住院的病历,上面“情绪激动诱发”几个字让他们认定:“要是当年不跟盛某吵架,老祝就不会脑出血,更不会走这么早!” 于是家属找到盛某,提出105万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盛某当场拒绝:“都过去一年多了,他自己有高血压,凭什么让我赔?”协商无果后,祝家把盛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时,双方争议的核心集中在两点:一是盛某的争吵行为与祝某死亡有没有因果关系;二是责任该怎么划分。 祝家提交了祝某的病历、邻居的证言,还有医学专家的意见——专家指出,第一次脑出血与情绪激动有直接关联,而后续病情反复,也与首次发病后的身体基础变差有关。 盛某则辩解说:“吵架是双方的,他先拦着我修墙,还先骂的人,我没动手,也不知道他有高血压。” 法院没有只看表面争议,而是一步步理清事实:首先,盛某修围墙前未与祝某沟通,确实影响了对方采光,存在一定过错。 其次,邻居证言和医院记录能证明,争吵是祝某首次脑出血的直接诱因,盛某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部分因果关系”。 但同时,法院也查明两个关键事实:一是祝某有长期高血压病史,这是脑出血的内在病因。 二是从首次发病到死亡间隔15个月,期间祝某曾因擅自停药导致病情加重,并非完全由第一次争吵导致。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盛某无需承担祝某死亡的全部责任,但需对首次脑出血引发的合理损失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4.8万元。 这个结果出来后,有人觉得盛某冤,也有人觉得祝家索赔过高,但法院的解释很明确:“侵权责任的认定,既要考虑行为与结果的关联,也要区分主观过错和客观因素,不能让一方承担超出自身责任的代价,也不能让受害者白白遭受损失。” 盛某虽然不服气,但还是按判决支付了赔偿。这起案件也给很多人提了醒:邻里之间的矛盾,看似小事,可一旦情绪失控,很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 法律既要维护公平,也在悄悄提醒每个人——相处时多一分包容,少一分争执,既是避免麻烦的智慧,也是对他人和自己的负责。 信息来源: 极目新闻|《邻居吵架一年多后脑溢血死亡,挑事者被担责赔钱冤不冤》 中华网热点新闻|《邻居吵架一年多后脑溢血死亡,挑事者担责赔钱》 人民资讯|《江苏一男子与邻居吵架突发疾病后经救治无效身亡 法院:邻居承担15%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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