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女士与其丈夫本在河南开封旅游,谁成想,徐女士丈夫当夜下载的一款免费追剧的app打破了他们的计划。一觉醒来,不仅手机电量见底,各银行账户上的钱更是不翼而飞,二人只得迅速在当地报警。
据极目新闻报道,二人在7月12日到达河南开封,准备好好在当地游玩一番。当天晚上,徐女士丈夫下载了一款名为“一起看”的免费追剧软件,软件提示需下载另一款应用,陈女士丈夫没多想就选择了下载,由于下载速度缓慢,他没再多管选择去睡。
第二日醒来,手机电量只剩3%,再细看下才发现自己多张银行卡上的钱都已不翼而飞,它们被分批小额地转走,或用于消费,或用于支付家庭用水费、电费,以及购买空调等生活用品。
二人不敢再耽误,立刻前往河南开封当地的派出所报了警。此后警方将案件转交至反诈中心,技术人员最终排查出藏匿的恶意控制软件,并将其清除,确认被盗金额为2.76万元。
事情没有到此结束,14日早上陈女士丈夫再次发现自己的信用卡遭到“无卡支付”,信用卡里的钱被人充值话费及支付电费,共计2000元,二人也无心再旅游,选择回家在徐州沛县当地的公安局再次报警。
他们此后查看了银行流水,发现小额钱款均是通过云闪付支付的,这是因为他们开通了1000元以下免密支付的功能,才让骗子有机可乘。
在被该程序控制时,程序会获取手机设备控制权,并在后台操作手机,窃取支付凭证,开启无障碍模式,进行资金归集转移或发起免密支付式消费,并在二手平台销赃。
这种行为在哪几个方面侵害着我们的权益呢?
1、根据《刑法》第264条的盗窃罪中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通过恶意软件控制徐女士丈夫的手机,未经授权将其支付宝余额宝资金转出,并利用云闪付等支付方式,利用免密支付功能分批盗刷,属于典型的“技术手段窃取”。
他将资金用于为他人充值话费、电费及购买机票、电器等来使自己牟利,导致徐女士丈夫损失 2.96 万元,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所有权,使受害者遭受了经济损失。
2、此外,根据《刑法》第253条也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知,通过恶意软件窃取支付密码、银行卡信息等敏感数据,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刷行为过程中,必然获取了徐女士丈夫手机中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属于公民的敏感信息,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和使用这些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个人信息权益。
虽然最终,在河南开封反诈中心技术科的民警介入下,陈女士丈夫的手机里的恶意软件被破解分析,彻底消除了后续威胁,但这也足以令人警醒。案件也仍在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