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查出肺部结节,怕癌变,买了一份重疾险,1年1万多,保额30万,3年

玄光旅 2025-07-09 23:31:47

江苏南京,男子查出肺部结节,怕癌变,买了一份重疾险,1年1万多,保额30万,3年后,男子得了肺癌,找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拒绝,保险公司说男子投保前就查出肺部结节,是“首次发病”,不符合理赔条件,男子一怒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亮了! 2023年9月的一天,南京市民李玉龙像往常一样去医院做定期体检。然而这一次,体检报告上的结果却让他陷入了沉默。医生指着片子上的阴影告诉他,这次检查发现右肺下叶有恶性肿瘤。这个突如其来的诊断结果,让李玉龙想起了自己三年前投保重疾险的经历。 回溯到2020年春天,那时的李玉龙正被持续的咳嗽所困扰。他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右肺有结节。虽然医生表示肺部结节的成因复杂,未必就是癌症的征兆,但这个检查结果还是让他开始重视起自己的身体状况。 作为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李玉龙深知自己的健康与全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妻子的建议下,他开始考虑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来防患于未然。2020年4月,他来到保险公司,仔细询问了各种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最终,李玉龙选择了一份年交保费一万多元、保额30万元的重疾险。这份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或首次发病,在指定医院确诊为重大疾病,即可获得赔付,并免除后续保费。合同期限为20年,需要连续缴纳保费。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了理赔条件,李玉龙也认真阅读了所有条款后才签字。 为了对自己负责,也是为了让家人放心,李玉龙在投保后仍然保持着定期体检的习惯。每次体检,他都会特别关注肺部的检查结果。在2020年到2023年期间,他按时缴纳保费,从未间断。这期间的体检报告显示,他的肺部结节一直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医生也都按照良性结节来进行跟踪观察。 然而2023年9月那次体检,却打破了李玉龙平静的生活。在常规检查后,医生建议他住院进一步治疗。起初,医院仍按照良性肿瘤的方案进行治疗,但在随后的手术病理切片检查中,却发现了恶性肿瘤的迹象。这个结果让李玉龙想到了自己投保的重疾险,他觉得终于到了需要用到保险的时候。 三年来,李玉龙一直谨慎对待自己的健康状况。他不仅按时缴纳保费,还经常在社区医院做复查。从最初发现肺部结节,到现在确诊为恶性肿瘤,整整经过了四年时间。这期间,他配合所有的治疗方案,遵医嘱定期复查,从未想过自己会面临如此严重的健康问题。但现实就是这样,在他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候,那份花费了大量积蓄投保的重疾险,能否顺利理赔,成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带着对保险理赔的期待,李玉龙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相关材料。然而,保险公司的答复却出乎他的意料。公司表示,根据李玉龙2019年和2020年的体检记录,他在投保前就已发现右肺结节,且当时就有肿瘤可能性的提示。因此,保险公司认定这种情况不符合保险条款中"首次发病"的规定,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李玉龙开始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他找到了一位专门处理保险纠纷的律师,详细咨询了自己的情况。律师告诉他,类似的保险纠纷案例并不少见,关键在于如何界定"首次发病"的时间点,以及如何解释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在律师的协助下,李玉龙收集了近年来的所有体检报告和治疗记录。这些材料清晰地显示,他在投保前虽然发现了肺部结节,但直到2023年9月的手术病理检查才确诊为恶性肿瘤。在充分准备后,李玉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首次发病"的界定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坚持认为,发现肺部结节的时间就应该被视为"首次发病"的时间点。而李玉龙方面则主张,"首次发病"应该指首次出现符合重大疾病定义的疾病,即2023年确诊恶性肿瘤的时间。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查阅了李玉龙的就医记录。这些记录显示,2023年他最初是以良性肿瘤的诊断入院治疗的,直到手术后的病理切片检查才确诊为肺癌。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中关于"发病"的定义过于模糊,需要结合具体病情进行判断。 依据《保险法》第30条之规定,以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若合同条款出现争议,应依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同时,《民法典》第498条亦明确规定,当格式条款存在多种解释可能性时,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法院指出,肺部结节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症状,可能由多种原因引起,并不能等同于恶性肿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对"发病"的解释存在不合理之处,其认为发现疾病前兆或异常身体状况并寻求检查就构成"发病"的观点,与普通人对疾病的理解有较大差异。 最终,法院判定李玉龙的“首次发病”时间应为2023年确诊肺癌之时,而非早期发现肺部结节之际。基于此认定,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需依合同约定,向李玉龙支付保险赔偿金。此判决不但解决了李玉龙的个案难题,还为类似保险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关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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