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一58岁男子酒后去买西瓜,为了确定瓜是否熟,他就在每个西瓜上拍了几下。

雷雷说趣 2025-07-03 23:22:10

四川自贡,一58岁男子酒后去买西瓜,为了确定瓜是否熟,他就在每个西瓜上拍了几下。摊主见男子拍得太重,于是提醒他轻拍西瓜。谁知这一提醒,竟然导致男子抱起西瓜往地上就砸,嘴里还嘟囔着:“拍几下怎么了?”期间,男子的姐夫出言制止,却遭到了男子殴打。当警方赶到时,男子还在砸着西瓜,于是立即上前制止。谁知男子不仅暴力反抗,甚至当众辱骂民警。目前,男子已被带回派出所拘留了起来,而摊主则损失了千余斤西瓜。 据红星新闻7月2日报道,在6月30日晚上,虞先生开小货车载着一车西瓜停在路边叫卖。 这时,满身酒气且走路摇摇晃晃地男子曹某走了过来。他看着满车的西瓜,打算买一个带回去吃。 出于习惯,曹某挨个拍着西瓜,看看是否熟了。可虞先生却看到曹某拍西瓜拍得十分用力,他担心曹某会把西瓜拍烂了,于是出言提醒:“师傅,您轻点拍,这瓜容易坏。” 万万没想到,这句十分正常的提醒,却莫名惹怒了曹某。他瞪大了眼睛,满脸通红,扯着嗓子对虞先生吼道:“怎么?我拍几下怎么了?” 话音刚落,曹某就拿起一个西瓜,狠狠地砸在了地上。西瓜瞬间炸开,汁水溅得到处都是。 曹某的姐夫当时也在场,他没想到曹某突然发难,立即上前制止。可此时的曹某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猛地挥出一拳,重重地打在了姐夫的脸上。 虞先生和周围的群众也纷纷围过来劝阻,让曹某别在闹了。可曹某根本听不进去任何劝告,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继续砸着西瓜,甚至还爬上了火车,将西瓜一个个的丢下车。双手抱累了,他又改用双脚,连蹬带踹地将西瓜踢下货车。一时间,现场碎西瓜遍地,一片狼藉。 就在曹某肆意妄为时,接到报警的几位民警赶到了现场。民警们试图对曹某进行传唤,让他接受调查。然而此时的曹某已经完全陷入了疯狂状态,他不仅拒绝配合民警,还对着民警破口大骂,言语极其恶劣。 无奈之下,民警们直接对曹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强行带离了现场。 有网友表示:“最烦这种喝了酒撒酒疯的,没本事就别喝酒。” 还有网友表示:“西瓜摊主为什么没强行阻止?估计心里乐开花了,这是金主啊,他巴不得男子把西瓜都砸了。” 那从法律上来讲,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本事件中,曹某拍西瓜确认西瓜是否熟了,这属于常规操作。但是拍西瓜一般都是轻轻地拍,摊主也不会说什么,可像曹某这样猛拍的,那自然要提醒一下,所以摊主是没有过错的。 曹某在被摊主提醒后,觉得摊主是瞧不起自己,认为自己不懂如何鉴别西瓜是否熟了,觉得丢了面子,于是开始打砸西瓜摊,给摊主造成了巨大损失。 此外,火车停放的位置是在马路边上,属于公共场所。 综上,曹某的行为符合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肆意打砸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按照摊主所说,他的西瓜损失了有千余斤,那我们就按照1000斤来算,现在的西瓜一般是1.5元到3元多一斤。我们取中间值就是2元/斤,这1000斤就有2000元了。 也就是说,曹某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定罪界限,可以对其进行刑事处罚。 其次,曹某在民警到场阻止时,不仅不配合还辱骂民警,这属于妨碍执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因此,在对曹某定罪量刑之前,警方还可以先对曹某进行治安拘留处罚。 最后,曹某即便接受了治安和刑事处罚,也逃不了赔偿的后果,他既然砸坏了摊主的一车西瓜,那就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同时,曹某还打伤了前来劝阻的姐夫,那姐夫也可以想曹某进行索赔。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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