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十八年,明朝贡生于成龙被任命为广西罗城县令。他从山西出发,一路乞讨,走了近2000公里,花了三个半月才抵达罗城。到任时,他穷困潦倒,家里的仆人甚至饿死,他心生不忍,遣散了所有家仆,这一举动让罗城百姓感动落泪。
罗城比他预想的还要穷困,“城内仅六户,县衙三间茅屋”,盗匪横行,大白天就四处抢劫。于成龙到任后,立即推行保甲法,严惩首恶,组织乡民练兵,冒险讨伐贼寇,迫使其乞和退赃。他还建立全县联防,最终让“邻盗不敢犯境”。
面对地方豪强恃势凌法的情况,于成龙采取“刚柔并用”的策略,最终让豪强“皆奉法唯谨”,百姓得以安居,社会秩序逐渐稳定。
他深入田间地头,询问农事,对勤耕者题匾赠联,对懒惰者则劝邻感化。他还招募流民开荒,亲自划分田地、登记地契,确立“占垦即归己业,禁原主争夺”的原则,比清朝国家政策早了15年,彻底解决了产权纠纷。三年间,荒田变成了“禾穗被野,牛羊满山”的富饶之地。
农闲时,于成龙又带领百姓修建民宅、筑城墙、建学宫与养济院,迁居者得到他亲笔题写的楹联鼓励。罗城从“遍地榛莽”逐渐变成了街巷初具的小城。
仆人饿死后,于成龙独自寄居在关帝庙,生活极其简朴,“插棘为门,累土为几”,三餐只吃糠粥豆腐。
在罗城任职七年,于成龙以“生死莫能自主”的坚定意志,将这块绝地变成了乐土。康熙六年(1667年),他成为广西唯一被评为“卓异”的官员,政绩被赞誉为“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离任时,百姓凑钱相赠,他坚决不受。升迁合州时,“罗人遮道呼号,追送数百里”,场面感人至深。
于成龙的故事,不仅是他个人的传奇,更是那个时代清官爱民的典范。他的事迹,至今仍被人们传颂,成为后世为官者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