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男子经朋友介绍,结识自称17岁的KTV女孩,开房交易后付800元。该女孩与他人交易时被警方抓获,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男子辩称不知女孩仅14岁,一审法院仍判其4年6个月有期徒刑。男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将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
在浙江温州瓯海区的老城区,32岁的周明海和父母挤在一套建于90年代的老房子里。父亲是鞋厂退休工人,因长期站立工作落下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常年依靠止痛膏药缓解疼痛;母亲在菜市场经营着一个豆制品摊位,凌晨三点就要起床准备当天的货品。作为家中独子,周明海职高毕业后进入一家五金配件厂担任销售员,每日骑着电动车穿梭于温州大大小小的工业区,每月拿着4000多元底薪加提成,生活虽不宽裕,但也安稳。 2023年10月的一个周五晚上,朋友阿强在市区某KTV订了包厢庆祝谈成一笔生意。周明海如约赴约,包厢里闪烁的霓虹灯下,阿强搂着一个化着精致妆容的女孩介绍:"这是小柔,在这儿上班,特别会照顾人。"女孩穿着黑色露肩连衣裙,踩着十厘米高跟鞋,举手投足间透着超出年龄的成熟。交谈中,小柔自称17岁,想攒钱去杭州学服装设计。周明海看着她手腕上戴着的银镯子和指甲上的法式美甲,没有丝毫怀疑。 几杯啤酒下肚后,包厢里其他人陆续离开。周明海和小柔在酒精的作用下,一起来到附近的快捷酒店。交易结束后,周明海从钱包里掏出800元递给小柔。离开酒店时,凌晨的温州街头有些凉意,他并未意识到,这场交易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两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周明海正在车间盘点库存,突然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带走。审讯室里,民警告知他:小柔在另一起交易中被警方查获,经骨龄鉴定,其实际年龄仅13岁零3个月。警方调查发现,小柔辍学后在多家KTV从事有偿陪侍,为逃避法律责任,对所有客人均谎称17岁。在她的手机聊天记录里,保存着数十条与不同男性的交易记录。 2024年4月,案件在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周明海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眼神中满是惶恐。他的父母坐在旁听席,母亲不停地擦拭眼泪,父亲则紧握着拐杖,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三组证据:KTV监控录像显示小柔妆容成熟、穿着性感;小柔的朋友圈照片中有大量染发、化妆内容;还有KTV工作人员的证言,证明老板要求所有陪侍女孩对外虚报年龄。 律师在辩护词中强调:"被告人作为普通公民,在小柔刻意伪装成成年人的情况下,无法仅凭外观判断其真实年龄,主观上不具备强奸的故意。"但检察官当庭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2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引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检察官指出:"法律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是刚性的,不能因为行为人自称不知情就免除责任。周明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与陌生女孩发生交易时,应当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虽然没有证据表明周明海明知小柔未满14周岁,但结合小柔的实际年龄、工作环境以及其刻意伪装的行为,根据社会常理,周明海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是幼女。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周明海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判决结果出来后,周明海无法接受,在家人的支持下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辩护团队展开了更深入的调查:走访小柔就读的中学,班主任证实她初一就经常逃课,初二下学期正式辍学;获取了小柔与KTV老板的聊天记录,其中明确提到"遇到客人就说17岁";甚至找到小柔的母亲,其承认对女儿疏于管教。 辩护律师在上诉状中写道:"本案具有特殊性,被害人主观故意隐瞒年龄,被告人无侵害幼女的主观恶性,原判量刑过重,恳请二审法院重新审理。" 2024年9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庭审中,检察官再次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不能因为个案的特殊性而动摇。即使被害人存在过错,也不能成为行为人免责的理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询问周明海:"你与小柔初次见面时,有没有发现她的身体特征与17岁女孩存在差异?"周明海沉默良久后回答:"当时光线暗,又喝了酒,没仔细看。" 9月25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明确指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奸淫幼女构成强奸罪,不以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年龄为构成要件。结合本案事实,上诉人虽无直接故意,但根据其社会阅历和客观情况,应当预见被害人可能是幼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
蔡菜
活该,自己傻啊,没当场抓住你自己坦白交代还承认什么,他们证据吗,就算转账记录跟酒店开房的视频,也不能证明在嫖娼,活该,4年还是太少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髙先生
只能说网络什么都有[do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