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5年6月29日红星新闻报道,36元配送费送万元手机,说丢就丢?说赔180就赔180?配送员还玩起了失踪?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呢? 据悉,师先生在北京开了家数码小店,2025年5月30号那天,他接了个大单,给客人送一部全新未拆封的苹果手机,价值12400元。 想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得找个靠谱的配送方式,师先生在平台选了“跑腿一对一直送”服务,还特意付了36块配送费,心里琢磨着:“这钱花得值,配送员肯定得上心。” 可到了原定送达时间,客人却发来消息:“手机呢?咋还没收到?” 师先生赶紧联系配送员,对方一开始还挺淡定,说:“订单多,得晚点到。” 师先生和客人虽然着急,但也只能耐着性子等。结果左等右等,再联系配送员时,对方的话让师先生不知所措:“手机丢了,你找平台吧。” 师先生下午5点就火急火燎地找平台索赔,心想:“我这手机这么贵,平台总得给个说法吧。” 可平台客服的回复却让他欲哭无泪:“订单没保价,按规定只能赔实际运费的5倍,也就是180块。” 师先生称:“我36块配送费,你赔我180?我这手机的价值可是12400!” 平台那边见师先生不接受,又改口说:“这样吧,配送员从6月20号开始分3期赔付。” 师先生虽然心里不踏实,但也只能先答应下来。可到了6月16号,平台又变卦了,说赔付时间要改。 师先生也没办法,只能继续等。结果到了6月20号,配送员直接失联了,电话打不通,消息也不回。 师先生这下可慌了神,赶紧报了警。直到6月24号,警方才找到配送员。 可配送员却一脸无奈地说:“我没钱赔,只能先赔一部分,等我发工资了再赔剩下的。” 师先生称:“手机丢了这么久,客人天天催,我的生意还怎么做?” 这背后,其实远比表面看起来复杂。师先生选择“跑腿一对一直送”服务,本是想图个省心,可没想到却掉进了坑里。 配送员,一开始可能就没把这单当回事,觉得就是送个东西,能出啥事?结果手机真丢了,他就开始慌了,想推卸责任,找平台当挡箭牌。 平台,更是让人无语。收钱的时候挺积极,一出事就开始推诿扯皮。先是说没保价只能赔180,后又说分3期赔付,结果配送员一失联,他们也跟着没了动静。 这哪是解决问题的态度?简直就是敷衍了事! 师先生从一开始的期待,到后来的着急、愤怒,再到最后的无奈和绝望,情感变化可谓是一波三折。他原本以为,花36块配送费就能买个安心,可没想到却买来了无尽的麻烦和损失。 这背后的内在联系,其实就是责任与担当的缺失。配送员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平台也没有承担起应有的担当,导致师先生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配送纠纷,更是一个关于责任、担当和诚信的问题。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配送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配送员在承接师先生的配送任务后,就有义务将手机安全、准时地送达客人手中。可他却将手机丢失,显然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师先生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配送员在配送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手机丢失,侵害了师先生的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师先生的损失。 对于平台的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作为配送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对配送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配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可平台在配送员丢失手机后,却推诿扯皮,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如果配送员和平台拒不赔偿,师先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配送员和平台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服务提供者,都要时刻牢记责任和担当。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要谨慎选择,了解清楚服务内容和责任划分;服务提供者则要尽职尽责,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既然没有配送费,为什么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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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07
镖师丢镖,镖局甩给镖师,镖师表示分期还,是这样的故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