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爱你的,你不是妈妈不要的孩子。”女子在镜头前泪流满面的说着。 女子离婚一年,前夫与公婆不让女子探望女儿,女子只能趁着女儿每周幼儿园的体育课,站在栏杆外面看看女儿,拍拍照片,确认女儿安好。 幼儿园老师告诉女人,她的女儿变得沉默寡言,不愿意与人交流,甚至有自言自语的倾向,女儿曾经跟老师说:“妈妈不要我了”。女子听后崩溃不已,反复联系前夫,并上门探望,都被拒绝。 六一儿童节那天,女子带着给女儿买的礼物来到前夫家,敲响了大门,前公公开门说:“她不在家。”随手就要关门,女子阻住前公公关门,两个人站在走廊里发生争吵。 最终女人也没看到女儿。 女子拎着给女儿的礼物,站在夜晚的街头,茫然失措,是前夫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反而成了自己的错吗? 律师科普:离婚后,被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当事人,以及当事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等申请。 离婚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出现呢?也许是一种报复心理。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能自私的切断孩子和另一方的联系。 一纸离婚协议终结了婚姻契约,却斩不断孩子与父母血脉相连的羁绊,这份血缘纽带将始终维系着亲情的温度。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福州,男子跟妻子离婚,法院判他每月给3岁儿子50元抚养费。男子却说儿子不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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