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男子在市场租了三个摊位,并非与市场签订合同,而是和另一人以租赁形式签订的。结果五年后,市场工作人员对该摊位断电,并用铁网围住,理由是徐先生欠租金。男子报警后,警方以不属于管辖范畴为由离开,男子认为警方不作为,将其告上法庭。 齐鲁壹点6月20日报道,2015年,徐先生经人介绍,从刘某手中租下了市场里的三个摊位。签合同的时候,徐先生心里满是期待,想着终于有了稳定的营生,能靠自己的努力让日子过得好一些。他没料到,这份合同,会在五年后给他带来一连串的麻烦。 2022年11月的一天,市场工作人员突然找到徐先生,冰冷的话语如同一盆冷水浇下:“你没给市场交租金,欠费了,得断电。” 徐先生一下子懵了,心里犯起嘀咕:“我明明是跟刘某签的租赁合同,租金该交给刘某呀,市场方咋来找我要?他们和刘某有纠纷,该找刘某去呀。” 他试图跟市场工作人员解释,可对方根本不听,铁了心要执行断电。 很快,三个摊位被断电,紧接着,冰冷的铁网也将摊位围堵起来。徐先生看着被围的摊位,心里像被无数只手揪着疼。 这可是他生活的指望啊,摊位没法经营,一家人的生计咋办?他无奈又愤怒,可又不知道该找谁讨说法。 绝望中,徐先生想到了报警,他盼着警察能主持公道,帮自己解决难题。民警来了后,却给出 “属于民事纠纷,不在管辖范畴” 的答复,然后离开了。 徐先生望着民警离去的背影,满心的希望瞬间破碎,心里又委屈又无助:“我遭遇这样的事,咋就没人管呢?难道要看着一家人没饭吃?” 市场方见警方离开,变得更加嚣张,放话称只要徐先生不交租金,就一直这么围堵下去。 徐先生看着空荡荡的摊位,想到一家人的生活,咬咬牙:“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得维权,讨个公道!” 他决定把民警告上法庭,哪怕这条路难走,也得试一试。 为了打官司,徐先生四处奔走,收集证据、找律师咨询,每一步都走得艰难。 终于,2022年12月,法院给出判决:市场方断电、围堵的行为,侵害了徐先生的权益,还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属于民警该管的范畴,当时就该处理 。 拿到裁判文书的那一刻,徐先生眼里含着泪,觉得自己的坚持有了希望,仿佛看到了生活重回正轨的曙光。 可半年过去了,围堵摊位的人依旧没被处理,徐先生的心又悬了起来。他焦急难安,常常盯着被围堵的摊位发呆,心里不断问:“公道咋就这么难讨?一家人的生活还要被耽误多久?” 但他没放弃,一直跟进事情进展。 后来记者联系他,他声音疲惫却又坚定地说:“所有文件都提交了,正督促办案单位走程序,主管领导也在协调,用异地评查督促流程。” 他心里盼着,盼着相关部门能加快处理,让自己重新回到正常经营的生活,让一家人的日子不再这么煎熬。 网友们知道这件事后,有的唏嘘,有的愤怒,大家虽不知如何评价这复杂的过程,但都盼着徐先生能早日得到公道,让这份坚守和努力,能换来应有的结果,让生活回归平静与希望。 一、徐先生与刘某签订的摊位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 徐先生从刘某处转租摊位,但未提及市场是否同意转租。若市场不知情或未授权,该合同效力存疑。市场以欠费为由围堵摊位,本质是对转租关系的不认可。徐先生需证明市场曾默许或明确同意转租,才能确认合同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二、市场方断电、围堵摊位的行为,警方是否应当干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市场等公共场所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市场方以断电、铁网围堵的方式阻止徐先生经营,已实质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法院认定此行为属警方管辖范畴,即因该行为可能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威胁公共安全,警方有法定职责及时制止并处理,不应以“民事纠纷”为由推脱。 三、徐先生起诉民警不作为是否合理?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徐先生报警后,警方未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责,导致其摊位持续被围堵、经营受损。法院判决认定警方应当处置,说明警方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况。因此,徐先生起诉民警不作为有明确法律依据,是合理的维权手段。
“你们玩完我,就不守信用了?我告你们强奸。”广东广州,发生一起让人瞠目结舌的案件
【55评论】【60点赞】